您好,想請問 因為我們家有四個小孩,只有一個女兒,其他都是兒子 在父親名下有三間房產+1/4的店面 母親則有一間基隆的房產 因父親傳統觀念,有曾經說過他的房產要如何分配,家中唯一的女兒,會分配到的部分與其他三個兄弟少很多(應該有到破千萬) 目前情況是,父親極有可能生前就會轉移財產,或是立遺囑 而四位手足有同意如果父親分配不公平,願意再把分到的財產拿出來,我們四個小孩自行分配 在想因口說無憑,是否應手足間先簽訂有法律效應的合約,保障權益,避免日後實際情況發生時,如果當中有人變卦,可以行使契約強制執行諸如此類的? 或是有何更佳的做法更有法律保障呢? 以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