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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時間10個小時月休5天這樣符合勞基法規定嗎

匿名(進階會員)
勞動‧工作工時 ‧ 2023-07-25 17:09

每天上班時間固定10個小時11:30-09:30,月休只有5天,沒有加班費,面試時候都說他們符合勞基法在走,但是我卻感覺很奇怪,這樣符合勞基法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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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人你好:

依提供事實先就通案部分說明如下:

休息日、例假日及國定假日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第37條第1項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的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

工時制度、延長工時(加班)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1項規定,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0-1條規定,延長工時是指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或每週工作總時數超過40小時等等部分。勞工如有延長工作事實,雇主應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給付工資。
 

依照你所提供的事實,還不足以判斷貴公司工時、休假等制度,建議如果有涉及法令適用或須要溝通協調事項,可以檢具勞動契約、人事規章、薪資單及出勤紀錄等,詢問所轄勞政主管機關或申請勞動檢查、勞資爭議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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