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店家,實體店面可主張無七天鑑賞期,但客人總是會回應說我只有看到商品的包裝外觀及圖片樣式,又沒有摸到實體或看到實體這類說詞,來要求退換貨 (結帳前已先說明商品沒有故障無法退換貨,客人也同意,才結帳),這樣的情況我不就每個客人要看都需要先拆給他看,客人不買單我還得自己吞,是否有法律條款來保障店家,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