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並非新進人員,而是至少一年半至兩年在該公司就職的餐飲從業人員,人資告知我去年度的供膳體檢已過期,往後需每一年提供新的供膳體檢報告,並告知我沒有特約醫院以及要自付全額體檢費用,我想了解供膳體檢費用該由勞工支出嗎?還是工作滿一年後應由資方負擔?謝謝各位帥哥美女律師或法律從業者,辛苦了!
提問人您好:
依法雇主僱用「新進員工」時,必須進行體格檢查(也就是體檢);僱用後,則必須依據「在職員工」的年紀定期進行健康檢查(也就是健檢)[1]。雇主若沒有依法進行體檢與定期健檢,經主管機關限期改善卻不改善的話,將可能被罰新臺幣3~15萬元的罰鍰 [2]。
新進員工的體檢費用法律並無明文規定該由雇主或員工負擔,故可以由雙方自行協商;而在職員工的健檢費用,依法則必須由雇主負擔[3]。
若是食品從業人員[4],則雇主在僱用新進員工時,還必須先讓員工進行包含以下項目的檢查:A型肝炎、傷寒、出疹、膿瘡、外傷、手部皮膚病等,並且檢查合格後才可以聘僱;僱用後,雇主每年也都必須主動辦理一次檢查[5]。雇主若沒有依法進行檢查,經限期改善卻不改善的話,將可能被罰新臺幣6萬~2億元罰鍰[6]。
但餐飲從業人員的此類檢查費用由誰負擔,法律並無明文規定,還需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7]。
因此,體檢費用由誰負擔應由雇主與勞工雙方自行協商,身高、體重、胸部X光等一般健康檢查的費用則必須由雇主負擔;但因為提問人是在職的餐飲從業人員,每年還必須進行包含A型肝炎、傷寒等食品從業人員應檢查的項目,餐飲從業人員此類的檢查費用由誰負擔,法律並無明文規定,還需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
另若提問人有尋找醫療院所的需求,可參考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查詢,並詢問是否辦理一般勞工供膳體檢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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