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兼行政超時工作

匿名(進階會員)
2026-03-09 23:29

國立高中教師兼進修部行政(打卡時間14:00-22:00)
去年有上簽部分時間(工時)八小時進修,獲得准許而進修。
問題1.部分時間(工時)進修 可以被要求 下班時間補工作嗎?

問題2教師不是用勞基法,
是否就不受輪班制工作間隔應有11小時,非輪班制每日最高工作12小時的限制?
週三、週四上午用自己的時間,14-18:00部分時間(共8小時)進修,晚間回學校行政到10點。
校方執意要排週一週二週五早八的授課,從晚上22:00下班到隔日8:00授課,休息僅1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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