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偵訊?跟刑事訴訟法的訊問或是詢問,有什麼不一樣?

匿名(認證法律人)
2018-10-24 04:00

什麼是「偵訊」?跟一般聽到的的「訊問」或是「詢問」,有什麼不一樣?可以提供區別三者的比較標準及不同處嗎?
為什麼「偵訊」這個字,反而是常常在新聞聽到的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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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進階會員)

2019-11-29 06:40

一、所謂「偵訊」,應該是「偵查」及「訊問」的統稱,其目的是就犯罪事實的關係人如犯罪嫌疑人、目擊證人進行了解事實經過的統稱,易言之,是指「偵查階段」或稱「偵查時點」的刑事訴訟法上的訊問行為。

二、又「訊問」跟「詢問」有何不同,最大的不同就是主體的不同,也就是由何人去探知犯罪事實過程,偵查中檢察官以及審判中的司法官專指訊問,其檢察官以外有權偵查之人屬詢問。

應該是這樣,供參考,有未盡完善之處也請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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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希庭(認證法律人) 2018-11-02 05:51:29
詳盡清楚的說明,詞彙可以放進關鍵字列表,讓搜尋更容易。

偵訊雖然也是指發問,但它並不是刑事訴訟法中的正式用語。

而「詢問」和「訊問」的發問者或問話對象,範圍不同。在法律效果上,「詢問」沒有強制力,「訊問」有強制力。

詳細請參考:楊舒婷(2019),《什麼是偵訊?跟刑事訴訟法的訊問或是詢問,有什麼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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