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文章 / 智慧財產權 / 著作權 AI生成圖片,著作權歸誰?平面設計師、繪師面對 AI 工具,應該注意的3個著作權法律知識 生成式AI 人工智慧 美術著作 出資著作 公共財 Tasker出任務 文:王琮儀(認證法律人) 刊登於 2025-05-19 最後更新於 2025-05-20 AI時代來臨,生成式AI所生成的作品也越來越常見,而各行各業對於AI帶來的變遷,也接續有了因應或調整的必要,平面設計師、繪師也不例外。本篇文章將來討論AI生成圖片所衍生的法律問題。 一、AI生成的圖片到底有沒有著作權? 業主跟設計師針對AI生成圖片的著作權歸屬可能有所爭執,但如果圖片本身其實沒有著作權,雙方爭執到最後也只是吵了個寂寞。為了避免這種窘境,首先可以參考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稱智慧局)對於使用AI創作的解釋[1],可以依據人類所參與的程度,區分出兩種情形: (一)AI只是輔助:作品有著作權 如果是「以人工智慧為工具的創作」,即最終成品如果是由「人類」所發想、規劃並製作出來,最後再用AI輔助,例如先繪製一幅圖之後再用AI工具修飾光影、色彩,這個作品就是由人類所創作出來,而享有著作權。 (二)生成全靠AI:成品沒有著作權 如果是「人工智慧獨立創作」,即人類並沒有投入創意,而是單純輸入提示詞(Prompt)、餵別人已經完成的圖畫,而完全由AI演算後產出成品,會因為其中並沒有人類精神文明的投入,AI也不是法律上的「人」而無法享有著作權,則該成品並非著作,也不受著作權法保障[2]。 所以,如果是完全使用AI成品,或僅微幅修飾AI成品的情況下,該圖片並沒有著作權,也就不會有「著作權歸屬」的爭議囉! 二、AI生成的圖片有侵權疑慮怎麼辦? AI生成圖片除了很可能沒有著作權外,還可能有侵權疑慮,不管是AI自動跑出有侵權疑慮的內容,或者使用者輸入提示詞所導致(例如下「穿武士裝的哆啦A夢」這樣的提示詞),如果生成長得跟知名IP長得很像的成品,這張圖片還能使用嗎? (一)AI成品與他人作品有87分像,最好別使用 AI生出侵權圖片,開發商該不該負責是個大哉問。但撇除這點,身為用戶的平面設計師、繪師仍然需要小心。例如前陣子流行用AI產製各種畫風的作品,例如我們可以看到作出JOJO立的辛普森.荷馬,但這些知名IP的人物、圖像、風格之間的關係相當複雜。 例如動漫人物本身,在過去實務上被認為是應用美術技巧描繪而成的美術著作[3],而享有著作權。而後實務上逐漸導入美國實務的標準,認為角色創作如果有清晰描繪、對於故事具有重要性、獨特而容易被辨識,就受著作權法保護[4],使得描繪人物這件事本身就會有侵權疑慮。 不過如果針對創作者的「風格」加以仿襲,例如模仿莫內、塞尚等印象派畫家的風格,將重點放在光線、顏色變化,或者較不強調輪廓分明的筆觸等特色,但並沒有直接臨摹具體一幅畫作的結構,這時還不算是侵害著作權,因為著作權的保護是針對觀念跟構想的「表達[5]」。 AI生成圖像究竟是否、改作他人作品而侵害他人的著作權,固然需要在有紛爭產生時,由法院來判斷,但如果要盡可能避免爭議,AI使用者不可不慎。隨著創作者與AI開發商之間的訴訟產生、經驗累積,期待之後有更明確的標準供使用者參考[6]。 (二)著作權侵權的判斷要件 平面設計師或繪師會遇到的典型問題,是會不會構成用各種方式重複製作他人著作的「重製[7]」行為,以及將著作另外加工調整的「改作[8]」行為,並侵害著作權人的權利。 法院在判斷的過程中,會考慮使用人有沒有可能「接觸」過他人著作,以及成品與他人著作的相似程度[9]。舉例來說,今天一間撞球館委託設計師設計圖片,設計師用AI生成了「寶可夢打撞球」的各種圖案,讓皮卡丘、百變怪、可達鴨等知名角色打撞球,因為寶可夢是一個相當知名、在市面上廣泛流通的IP,設計師顯然有看過、接觸過寶可夢,才知道裡面的各種角色,卻仍然用AI生成「寶可夢打撞球」圖並交給業主使用,就會侵害到寶可夢公司的著作權[10]。 (三)小結:創作靠自己,不過度依賴AI 使用生成式AI固然方便,但本文上述討論其實也顯示出,仍然可能會遇到成品欠缺著作權,以及可能產生侵權內容的疑慮,尤其平面設計師、繪師標榜自己專業的專業收費提供作品,建議在使用時將AI當作輔助、參考工具,否則發生著作權法律糾紛,即使作品最終被法院認定有著作權、未侵權,糾紛過程恐要付出更多成本、勞力、時間,得不償失。 三、哪些素材可以應用在AI創作上? 如果真的想要透過巨人的肩膀,可以使用「公共財」(public domain)配合AI,生成各式圖片來利用,就可降低遇到法律糾紛的風險。公共財泛指所有不受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技術、資訊、知識或著作,任何人原則上都可以利用[11]。 以著作權法的規定來說,著作權的存續期間,原則上是著作人活著的時候,以及過世後50年[12]。當著作的存續期間過完了,這個著作就會成為眾人都可以利用的公共財。而AI使用者也可以用這些素材搭配AI,賦予它們新的面貌。而如果透過對經典作品的重新設計、演繹,還可能產生新的「衍生著作[13]」。 四、先是著作,再談著作權歸屬 總結來說,利用AI已經是今日的趨勢,但要如何在創作靈感與AI之間取得平衡,發揮AI的功能,是個需要思考的議題。而平面設計師、繪師在創作、使用AI潤飾而產出著作之後,著作權仍然歸平面設計師、繪師所有,而非AI開發商。如果關係再複雜一些,即平面設計師或繪師是受到業主委託承接設計案,運用個人的創作靈感與AI輔助產出著作,這項著作的著作權就需要看著作權法關於「出資著作」的規定[14],依法律規定或由著作人和業主之間的契約內容來決定著作權的歸屬。 延伸閱讀 陳琦姸(2025),《員工或外包美編用付費AI產圖,公司有著作權嗎?企業主管、老闆該注意的3個著作權法問題》。 王琮儀(2025),《AI生成吉卜力風格圖片,做成週邊商品合法嗎?給AI使用者的聰明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