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結束夜市擺攤,在半夜裡開著小發財車,在速限內順向沿著蜿蜒的陽金公路前行,一路寂靜無聲,薄霧綿延;突然,A眼前一閃,強光伴隨著刺耳的刮地聲,A急踩煞車,車頭立刻傳來強烈衝擊聲。A下車察看,發覺是B騎乘普通重型機車,失控摔車穿越車道撞擊到A的車底,B因僅戴瓜皮帽,劇烈碰撞下腦漿四溢當場死亡。
B的家人聞後哀傷不已,認為一切都是A害的,堅持追究到底。半年後,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認為A沒有違反交通規則無過失,但承辦檢察官以A「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車前狀況並閃避,認為A有過失,因此以過失致死起訴A。
A很疑惑,自己沒有違反交通規則,也立即踩煞車,為什麼還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