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文章 / 公司‧企業‧法人 / 公司 如何線上申辦各項公司登記?公司登記電子化規定簡介 公司登記 設立登記 電子申請 電子送達 公司與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平台 文:黃蓮瑛(認證法律人) 、 江宛庭(認證法律人) 刊登於 2025-06-27 疫情期間,A男不幸被原任職的公司開除,於是想要成立公司自己當老闆,但籌備完成後,A男卻因為害怕外出染疫,遲遲未去辦理公司設立登記,因此很擔心被主管機關處罰[1],天天提心吊膽著。最近聽朋友說,因為政府致力e化(也就是電子化、數位化),公司登記現在已經可以在線上申請辦理,不一定要親自出門,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公司法第387條第1項、第4項:「 I 申請本法各項登記之期限、應檢附之文件與書表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IV 代表公司之負責人或外國公司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負責人申請登記,違反依第一項所定辦法規定之申請期限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公司設立及變更等各項登記電子化 為了落實電子化政府、因應網路時代的來臨,解決民眾臨櫃辦理公司設立及變更等各項登記程序繁瑣的問題,我國在2018年修改公司法,使民眾可以電子形式取代傳統書面形式,辦理公司設立及變更等各項登記 [1]。 主管機關經濟部在2018年訂定「公司登記電子申請及電子送達實施辦法」[2],進一步規範公司各項登記電子化的細節事項,接下來就來說明這個實施辦法的相關內容。 二、規定簡介 (一)用電子簽章取代公司大小章 過去以書面申請時,申請人填妥主管機關所提供的申請書及登記表後,必須蓋上公司及公司負責人的印章,也就是俗稱的大小章,以確認申請人。如果採取電子化申請時,申請人則必須使用電子簽章[3],要使用電子簽章則必須先申請取得數位憑證(包含工商憑證以及自然人憑證),取得數位憑證後,才可以在電子申請文件上使用電子簽章,取代傳統蓋大小章的方式。 (二) 申請人應依指定方式操作 為了確保申請人已經充分瞭解電子申請的相關程序,於電子申請前,申請人應該先於指定的資訊系統中完成相關資料的登錄,經由電子簽章後傳送[4]。 請申請人也要注意在電子申請時,必須以主管機關所指定的軟體、格式、類型及方式傳送申請文件,才能成功[5]。 (三)電子申請與送達的效力 公司各項登記透過電子申請的效力,與書面申請相同[6];而主管機關要寄送給公司的公文書,在經過公司同意後,也可以改使用電子形式,跟紙本公文的送達有相同的效力[7]。 三、利用「公司與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平台」完成各項公司登記 主管機關經濟部於2011年起,架設公司與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平台[8],並持續改良、精進此平台[9]。目前,想利用電子申請的民眾可在此一平台完成公司設立登記、變更或其他與公司營運相關的各項登記。 此平台有以下的優點: (一)規費優惠 為了鼓勵民眾善加運用此平台,政府就電子申請所應繳納的規費,有減收的優惠,每件減收300元[10]。 (二)可一站申辦跨機關業務 除了前面提到的公司設立登記及變更登記業務外,在此平台還可以同時申辦其他主管機關所負責的相關登記,例如:財政部國稅局主管的營業(稅籍)登記、申請成立勞/健保新投保單位等,但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主管的進出口廠商登記,只有舊版的網站可以跨機關申辦 。 (三)線上直接產生申請書及登記表 如利用此平台申請公司設立或變更等各項登記,申請者只要依照網站指引,按照順序將資料填入網頁上的欄位(像在線上報稅一樣),此平台便可以自動產生申請書及登記表,如此可避免因表格填錯、漏填等而導致申請的延誤。 不過,並非每一個項目的公司登記均可線上辦理,申請前建議先到「公司與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平台,確認是否屬於可以電子化申請的項目。 四、結論 在數位化已成為國際趨勢及施政目標的今天,我國公司登記也順應潮流,逐步邁向電子化,只要知道文中所介紹的相關知識,A男不用外出也可以在線上輕鬆完成公司設立登記,不用再大費周章跑到政府機關臨櫃辦理,也可以避免因不小心延誤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