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文章 / 公司‧企業‧法人 / 公司 從股東查帳權看中小企業容易陷入的重大法律風險 查帳權 詐欺銀行罪 中小企業 詐欺取財罪 商業會計法 文:陳麗雯(認證法律人) 刊登於 2026-01-16 最後更新於 2026-01-16 A公司於1991年間成立,實際負責人B,因曾有跳票紀錄,委由C當人頭負責人,但A公司的財務都由B控管,B並向D及E宣稱A公司未來會賺很多錢,讓他們出錢成為小股東。B另成立多家境外公司,利用境外公司假裝與A公司交易,但款項資金進出都未入A公司帳,股東與員工的實際所得及投保薪資也都短報,並每年拿假帳向銀行融資上千萬元。後來因E不滿B多年來未給分紅,而要求查帳並同時向檢調檢舉A公司相關人員背信、侵占及逃漏稅,因此,A公司及相關人員住家被檢調大搜索,B、C及公司主管被羈押或重金交保。 一、股東查帳權揭露中小企業違法行為 臺灣以中小企業為主流,但常見實際負責人自以為資本額不大、股東單純,借人頭來當負責人或董監事,誤以為就可以有權無責,多年來將公司當自家所有,把公款當作私人ATM不斷進出挪用、作假帳逃漏稅,且不僅公司、股東或員工短報收入,還會拿假帳去向銀行融資貸款,就算對銀行貸款都是按期還款,當股東或員工鬧內鬨,股東行使查帳權,再向檢調檢舉、東窗事發時,才發現事情大條了! 二、股東可以看公司的財報嗎?什麼是股東查帳權[1]? (一)有限公司股東的查帳權 依公司法規定,有限公司中不執行業務的股東,隨時可以自己或委託律師、會計師,向執行業務的股東詢問公司營業情形,及查閱財產文件、會計帳簿、財務報表等[2];若妨礙或拒絕股東查帳的話,董事長或所有董事將可能被處罰新臺幣(下同)2~10萬元罰鍰[3]。 (二)股份有限公司與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查帳權 股東備妥證明自己是股東的文件後,可以指定範圍[4],隨時向公司要求查閱、抄錄或複製公司章程、歷屆股東會議事錄、財務報表等文件;若這些文件是放在證券商等股務代理機構那,公司也必須要求股務代理機構提供給股東[5],不能以文件放在股務代理機構為由拒絕。 未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沒有正當理由拒絕股東查帳,代表公司的董事將可能被處罰1~5萬元的罰鍰;若是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則可能被罰24萬~240萬罰鍰,並且都會被要求限期改正,沒有改正還會被連續處罰[6]。 三、違法中小企業相關人員可能面臨的刑事責任 違法的中小企業在股東行使查帳權、再向檢調檢舉後,公司實際負責人、會計等相關人員可能會被指控涉犯以下數條重罪: (一)常見的刑事罪責 一般股東會指控業務登載不實[7]、業務侵占[8]、詐欺[9]、背信[10]、逃漏稅[11],或填製不實會計憑證[12]等罪。 (二)挪用資金可能涉及洗錢罪 若利用公司帳戶隱匿犯罪所得的來源或去向,將會面對近來積極偵辦詐欺的洗錢罪[13]。 (三)假帳貸款可能涉及詐欺銀行罪 另外,特別是2004年增訂、2017年修正的詐欺銀行罪[14],拿假帳向銀行貸款成功就構成犯罪,即使辯稱有正常還款也不會因此無罪[15],已有多家企業相關人員被判重刑的案例。但很多中小企業還以為只要按期還款就沒事,繼續援用以往的作業模式每年拿假帳向銀行更新貸款,不知早已涉及犯罪,更不知依新增修的銀行法,恐面臨最高10年有期徒刑,刑度更重。 四、結語 案例中B可能涉犯以上的數項犯罪,以為多年來平安渡日而不自覺,一旦被股東E等人檢舉,隨時會面對檢調搜索、甚至重罪羈押,所有犯行將公諸於陽光下,在目前刑法已採一罪一罰的計算,可能要面對數罪併罰最高30年[16]的重刑,並追徵歷年動輒金額上億元或上千萬元的犯罪所得[17],不可不慎! 延伸閱讀 喬正一(2023),《公司企業也需要健檢!財務報表什麼時候需要經過會計師簽證?》。 喬正一(2022),《有限公司的股東想要退出公司,該怎麼辦?》。 黃蓮瑛、張祐寧(2022),《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有哪些特色?適合怎麼樣的企業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