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文章 / 消費‧借還錢‧契約 / 各類契約 模特兒接受攝影師拍攝前或攝影師找模特兒拍攝前,需要先簽契約嗎?契約內容應該約定什麼才會有保障? 著作權 人像攝影 攝影合作 模特兒 肖像權 文:黃蓮瑛(認證法律人) 、 謝佳恩(認證法律人) 刊登於 2026-04-16 最後更新於 2026-04-16 A是一位專業的人像攝影師,為了充實自己的作品集,主動邀請在Instagram上擁有廣大粉絲的網紅B合作拍攝,雙方口頭約定拍攝完成後A將付給B新臺幣3,500元作為酬勞,A有本次作品的著作權。拍攝完成後,A與B都在自己的IG上傳了拍攝成品,收穫滿滿好評,引來大量關注。A見機不可失,立刻決定將本次的作品集結成攝影集公開販售。這件事很快被B發現,B非常不滿,認為A未經她同意,怎麼可以擅自用她的照片賺錢?A則反駁說,當初就講好這次作品的著作權歸他所有,因此他有權使用。 雙方各執一詞,到底誰的說法比較有理?A、B兩人都在想,以後該如何避免這類合作的不愉快發生呢? 一、先簽書面契約的重要性 在攝影師與模特兒合作拍攝之前,訂立一份書面契約保障雙方權益、避免日後爭議是非常重要的。像本案中,雙方雖然有口頭約定酬勞與著作權歸屬,但卻沒有留下書面紀錄,也沒有針對照片的使用範圍進行詳細約定,結果當作品獲得大量關注、產生商業潛力時,對到底「誰」可以「怎麼」用照片,就可能產生爭議,還可能因此涉及損害賠償責任。 二、契約內容應該約定什麼 那麼,契約內容要包含哪些重點,才能真正保障雙方呢?合作契約除了應該記載最基本的合作條件,例如拍攝的時間、地點、主題、服裝風格,以及出圖時間和報酬金額,更重要的是明確約定以下容易發生爭議的權利事項,包括: (一)著作權的歸屬 一般而言,著作權是由創作著作的人享有[1],而依目前主管機關的見解,攝影著作(如照片)的著作權原則上屬於攝影師[2]。但著作權的歸屬有時更複雜(例如在共同著作或另有約定的情形),為避免爭議,建議雙方在合作前就在契約中明確約定未來攝影作品的著作權歸屬。 (二)著作權的授權 如果模特兒本人也希望使用攝影作品,契約中也應明確約定攝影師會將作品的著作權授權給模特兒使用,並清楚載明授權的內容、範圍與使用方式,例如模特兒是否可以修改照片、可用於哪些用途、可否用於營利等,避免未來產生誤解或爭議[3]。 (三)攝影作品的利用 就算攝影師擁有攝影作品的著作權,由於作品中有使用到模特兒的肖像,而肖像權是一種人格權,專屬於模特兒本人,所以利用攝影作品時也不能侵害到模特兒的肖像權[4]。一般來說,無論對於攝影作品的利用是否涉及營利行為,將含有模特兒肖像的攝影作品公開、刊登、販售,都應該事先取得模特兒本人的同意,否則可能構成肖像權侵害[5],不但需要移除相關內容[6] ,還有可能面臨損害賠償責任[7]。 為避免爭議,契約應清楚約定攝影作品可用於哪些用途,比如是否可在社群平台曝光,是否可用於營利行為(像是作為攝影集出版、當作商業廣告素材、或製作寫真集),照片可否供不特定人下載使用等。如果攝影作品未來有機會帶來商業利益,例如販售攝影集、參與展覽或授權他人使用,利益是否由雙方分享、如何分享,都建議在事前就約定清楚,避免事後產生爭執。 三、結論 根據雙方的口頭約定,A確實擁有攝影作品的著作權。但由於A與B對攝影作品如何利用並沒有事先約定,這時就需要回歸法律規定本身來判斷。由於A將作品集結成攝影集公開販售的行為會使用到B的肖像,而肖像權是一種專屬於模特兒本人的人格權,因此A在使用含有模特兒肖像的攝影作品前,仍需要獲得B的同意。 為了避免後續爭議,也確保雙方能達到原來合作的目的,建議攝影師與模特兒在合作前先簽書面契約,針對著作權的歸屬、授權、攝影作品的利用等先約定清楚,這樣不但可以保護彼此,也能讓合作更長久。 延伸閱讀 曾允君(2022),《取得著作權需要申請登記嗎?什麼時候算取得著作權?怎麼證明自己是著作人?》。 江皇樺(2024),《什麼是肖像?什麼是肖像權?被拍下照片並放到網路上,可以請求賠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