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看管好自家寵物犬,導致寵物犬失控使路人受傷,飼主要負哪些責任呢?


文:洪海峰(認證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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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A機車騎士行經道路時,路邊的住宅內突然有一隻狗狗衝竄出到機車正前方,導致A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慘摔路邊,造成A全身大小擦挫傷害及撕裂傷,經調查發現,飼養該隻寵物犬的B飼主,平時放任他所飼養的寵物犬在馬路上隨意走動,沒有牽繩也沒有圈養,後續B飼主經警方移送法辦,經法院認定B飼主成立過失傷害罪,除了刑事上的責任外,飼主B還要負哪些責任呢?

一、飼主有什麼義務呢?

許多人喜歡飼養寵物[1],除了享受與寵物的相處時光外,也同時對飼養的寵物負有照顧及看管義務,避免造成他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的損害,而飼主的義務,有例如以下幾點:

(一)飼主有防止寵物侵害他人的義務

寵物在公共場合出入時,必須以牽繩牽引等,不可以讓寵物任意亂竄,避免所飼養的寵物野性突發衝出跑動,使路上人、車閃避不及或遭驚嚇而受傷發生意外[2]

(二)寵物出入公共場所必須有人陪同並採取管束措施

寵物出入公共場所必須有7歲以上的人陪同,可若是比特犬、獒犬或曾無正當理由攻擊過人或動物的犬隻等,屬於有攻擊性的寵物,在公共場合出入時,則必須由成年人陪同,並以長度不超過1.5公尺的繩或鍊牽引且配戴透氣口罩,或是放在金屬製堅固的籠子內[3]

二、飼主會有什麼刑事責任?

(一)飼主可能會構成過失傷害罪、過失致死罪

飼主若沒有做好對寵物的管束措施,例如寵物在公共場合進出時無人看管,或遛狗時未以繩索牽引,導致寵物攻擊行人,或亂竄引發事故,造成他人受傷,法院可能認為飼主的行為有過失,飼主可能因此成立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若造成重傷結果,則負過失致重傷罪;若因此造成死亡結果,則負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4]

(二)實際案例

實際上曾有飼主因遛狗時未做好牽繩、牽鍊及配戴口罩等防護措施,讓被害人遭犬隻咬傷左大腿,之後飼主卻依然沒有做好牽繩等措施,讓同一被害人再次被咬傷左側腹部,飼主因此經法院判處過失傷害罪[5]

三、飼主會有什麼民事責任?

(一)飼主要負擔損害賠償

寵物的飼主如果沒有對寵物做好管束,例如牽繩、戴口罩、放在籠子裡等措施,而造成他人生命、身體或財產的損害,依民法規定要對受損害的人負有損害賠償責任[6]

(二)實際案例

實際上曾有飼主攜帶4隻寵物犬隻外出時,因未注意牽繩,導致其中2隻犬隻奔跑進入到路口,與騎乘機車的被害人發生碰撞人車倒地,法院判飼主需賠償被害人醫療費用、薪資損失、機車修理費及精神慰撫金,共計新臺幣(下同)2萬1千元 [7]

(三)舉證責任在飼主(占有人)

要注意的是,法院在認定民事責任時,一般來說是由原告對被告的過失行為負舉證責任,但在因動物導致他人損害的情形,法律上會反過來由飼主負舉證責任,飼主必須證明自己對寵物已經做好應該做的措施,例如:牽繩、配戴口罩、放在籠子內等,才可能免責[8]

四、飼主會有什麼行政裁罰?

(一)放任寵物在道路上亂跑、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沒有人陪同,都會被罰錢

前面曾提到,不可以放任寵物在路上亂竄,若放任寵物在道路上奔跑而妨害交通的話,可能被處罰300~600元罰鍰[9]

此外,一般寵物出入公共場所必須由7歲以上的人陪同,若違反,可能面臨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罰鍰,若限期改善仍沒有改善,還可能被繼續處罰;若是具有攻擊性的寵物,則必須由成年人陪同,並採取防護措施,若違反,可能面臨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若限期改善仍沒有改善的話,寵物可能另外遭沒入[10]

(二)寵物傷害了他人可能會被主管機關沒入

前面也曾提到,飼主必須採取措施防止其所飼養的寵物傷害他人的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若違反而造成他人生命或身體受傷,或雖然不是傷害到他人生命、身體,而是侵害了他人的自由、財產卻拒不改善再次侵害的話,飼主都有可能面臨動物遭沒入的處分[11]

(三)寵物遭沒入之後會有什麼處置?

2025年3月17日發生比特犬於臺北市大安區跳窗咬人事件,動保處認為飼主已無法妥善管理犬隻,對飼主分次裁處罰鍰5萬元及15萬元外,並沒入犬隻。當時動保處表示沒入的比特犬會先安置在動保處辦公室設置的動保案件犬隻暫時收容舍,由動保處評估媒合認養單位協助安置,民眾若符合認養資格,可與動保處聯繫認養[12]

五、幫朋友遛狗結果狗咬傷人,我也要負責嗎?

至於哪些人要對寵物負有管理責任,除了寵物的主人外,還有所謂的占有人,也就是實際上在管理動物的人。法院在判斷是不是實際上管理動物的人時,會由動物是否戴有項圈、繫有鐵鏈,有無安置在可遮風避雨處,甚至有無擺放容器盛裝水供牠飲用等來判斷[13],因此幫朋友遛狗、幫朋友暫時飼養幾天,如在這段期間,寵物不小心傷害了他人,依法也會被認作是實際管理寵物的占有人,必須負擔相關的責任,無法以不是寵物的所有人來免責。

六、結論

案例中B飼主除了要負過失傷害的刑責外,可能還會被A騎士要求賠償醫療費用、機車維修費、薪資損失、精神賠償等,也可能會被處以罰鍰,甚至沒入犬隻。

飼主飼養寵物除了疼愛寵物之餘,也要注意不能放任寵物在公共場合隨意行動,應該要積極做好保護措施,保護他人不受傷害也保護自家寵物,畢竟寵物的行為往往無法預測,若一不注意造成意外發生,除了飼主本身要負上刑事責任及賠償責任之外,愛犬、愛貓等寵物也有遭到沒入的風險,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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