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文章 / 房子‧土地‧鄰居 / 房屋租賃 租屋的保管責任及修繕責任分別由誰負責?房東不修繕,房客該怎麼辦? 租賃 租屋 保管 修繕 重大過失 文:黃郁真(認證法律人) 刊登於 2018-10-24 最後更新於 2023-03-17 圖1 在外租屋,保管、修繕房屋由誰負責? 資料來源:黃郁真 / 繪圖:Yen 一、租屋的保管責任(見圖1) 在外租屋,房客對房屋有保管的義務[1],如果因為沒依照通常或約定的方法使用,使得房屋毀損時,就必須賠償房東的損 害,舉例如下: (一)房客在颱風期間沒有清掃陽台的樹葉、石頭等,影響陽台排水進而使室內淹水,家具損壞[2]。 (二)房客未經房東同意將租屋裡的電器、家具搬走[3]。 (三)不當使用延長線造成火災[4](有重大過失[5]時)。 (四)承租廠房,電焊時卻沒未採取防護措施或移除易燃物,使火花噴濺造成火災[6]。 二、租屋的修繕責任 (一)原則由房東負責 由於房東有保持房屋可使用、收益狀態的義務[7],家具及電器在自然使用情況下壞掉,房東必須負責修理[8],但如果房東與房客有特別約定、或有交易習慣,或損壞是房客人為造成時,則由房客負責。 房東有修繕義務的情形,舉例如下: 冷氣無法使用。 壁癌情形[9]。 漏水情形。 蟲害情形[10]。 (二)如果房東不處理怎麼辦? 租賃物要修繕時,房客必須先通知房東於一定期限內處理。如果房東仍不處理,房客才可以終止租約或自己找人來修,再要求從房租裡扣掉費用,而實務認為房客也可以拒絕給付這一部分的租金[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