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先生為資訊工程師,早出晚歸的生活讓他感到厭倦,因此決定轉職,透過人力銀行投遞了多份不同的履歷,也順利接受了多場面試,好不容易收到頗負盛名的B公司正式錄取通知,欣喜若狂的A先生於是向現職服務的公司提出辭呈,並拒絕了其他公司的面試邀約……
情境1:正當A先生準備正式報到前,B公司又突然發訊息告知A先生已有其他更適合的人選,面對這樣的窘況,A先生有沒有其他權益能主張呢?
情境2:假設A先生已經答應要向B公司報到,結果在正式報到前,A先生又突然接到C公司的錄取通知,而且薪資條件比B公司更為優渥,此時A先生如果毀約,是否可能面臨B公司求償或是必須負擔其他法律上的責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