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A每週末在X服飾店當兼職人員賺取生活費,但因為下學年沒抽到學校宿舍,必須再兼一份打工賺房租,後來找到平日課後到Y餐廳的打工。X服飾店已經有幫A投保勞保、提繳勞退,Y餐廳還需要幫A辦理勞保、勞退嗎?
如果Y餐廳說,X已經有幫A投保勞保,這裡不用重複投保,A還可以省一筆勞保自負額,這種說法正確嗎?
A在Y餐廳多繳一筆勞保保費有什麼好處?如果只選其中1個雇主投保,可能會有什麼不利益呢?
大學生A每週末在X服飾店當兼職人員賺取生活費,但因為下學年沒抽到學校宿舍,必須再兼一份打工賺房租,後來找到平日課後到Y餐廳的打工。X服飾店已經有幫A投保勞保、提繳勞退,Y餐廳還需要幫A辦理勞保、勞退嗎?
如果Y餐廳說,X已經有幫A投保勞保,這裡不用重複投保,A還可以省一筆勞保自負額,這種說法正確嗎?
A在Y餐廳多繳一筆勞保保費有什麼好處?如果只選其中1個雇主投保,可能會有什麼不利益呢?
首先,雖然A是兼職的工讀生(勞動法令的「部分工時勞工」),但只要是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必須強制投保的單位[1],雇主都要在勞工到職日幫他們投保勞保;此外,也要幫A提繳勞退[2],X服飾店的做法合法正確。
其次,如果Y餐廳也是強制投保或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單位,同樣必須幫A辦理勞保、勞退才合法。此外,A在Y餐廳也投勞保,也有普通事故保險給付合併計算,以及職災認定等保障!究竟法律如何規定,以下接著說明。
職業傷害 | 普通傷害 | |
請領資格[10] |
1. 因傷病無法工作,沒有領到原有薪資;而且 2. 從不能工作第4天起可請領。 |
|
請領期間 | 醫療期間(含住院或門診) | 僅限住院期間 |
發放金額[11] |
第1年:平均投保薪資70% 第2年:平均投保薪資50% |
平均投保薪資50% |
發放時限 | 最多2年 |
勞保年資<1年:6個月 勞保年資≧1年:1年 |
由表1可知,Y餐廳沒有幫A投保勞保,A從Y餐廳下班回家時發生車禍,無法工作沒有薪水的期間,只能由X服飾店請領普通傷病給付,而且只限於A「住院」的第4天起,請領平均投保薪資的5成,A出院在家療養的1個月期間就不能請領。相反地,如果Y餐廳有幫A投保勞保,由Y請領職災傷病給付,從A不能工作沒領到薪資的第4天起,不論住院或在家療養1個月的門診期間,都可以申請到平均投保薪資的7成。因此,多份兼職投保勞保對勞工有諸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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