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於2020年9月公告「科技偵查法」草案[1],因內容提及檢察官、警察有權以GPS衛星定位、入侵手機通訊軟體等方式辦案,引起各界就隱私權保障與犯罪偵查效率兩者如何求取平衡,展開熱烈討論。到底一部法律要真正地具有效力,需要經過什麼樣的程序呢?
「提案」是立法的第一個步驟,有提案權的單位[3]包括行政院[4]、司法院[5]、考試院[6]、監察院[7]、立法委員15人以上[8],以及符合立法院組織法規定[9]的黨團[10]。至於一般民眾沒有直接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的權限。
各機關在向立法院提出法律草案前,也必須先經過內部的討論程序。以行政院所提出的法律草案為例,行政院所屬各個機關依各自職掌的業務範圍可以提出相關的法案,例如勞動部可提出與勞工、就業相關法案,文化部則可提出與藝術發展、文化交流相關的法案。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提出的法案會進入「行政院會議」[11]討論,經行政院會議表決通過該法案後,法案才會送入立法院進行後續的審議[12]。
前面所說的各個提案機關向立法院提出法案後,法案會先進入「程序委員會」,由程序委員會排定法案的審議先後順序以及審議日程[13]。
程序委員會之後就是大家所耳熟能詳的「三讀」程序。以下分別簡要介紹三讀程序的各個內容:
提案送入立法院會議中,經主席宣告請宣讀員朗讀法律案標題,就是一讀[14]。第一讀會開始後,除非提案者撤回(二讀前都可以撤回)[15],依照會議表決有以下3種結果:
將法案交由立法院內各個委員會進行審查[16](又稱「付委審查」)。
各委員會是針對法案進行實質討論跟修正的地方,各委員會為了審查議案,可以舉行公聽會,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的人員出席委員會說明事實或發表意見,供委員參考[17]。在草案送進立法院前的各階段,包括行政院所屬機關草擬法案時、草案進入行政院院會(或其他一級機關的院會)時,也都可以舉辦「公聽會」[18]來蒐集資訊、聽取各方建言或交換意見。
對於較有爭議性的法案,各委員會還可決定是否將法案送交黨團協商[19](一般稱為「朝野協商」),以避免因委員立場的不同,導致議事癱瘓。
經20位以上立法委員連署或附議並表決通過後,直接進入二讀程序[20](又稱「逕付二讀」),也就是不用再經過委員會審查。
除了付委、逕付二讀以外,出席的委員也可以提出「將法案退回程序委員會」的異議,如果有8人以上連署或附議,就可不經討論,直接交付表決[21];如果多數通過,就會把法律案退回程序委員會,也就是沒有通過一讀[22]。
經各委員會審查後的法案以及「逕付二讀」的法案,會進入第二讀會[23]。二讀會可以先就委員會做成的審查意見進行討論,如果有出席委員提議,並經15人以上連署或附議及表決後,可以決議將法案重新送回委員會,或撤銷法案[24]。二讀會將由立法院全院對於法案的每一個條文進行深入的討論跟表決[25],法案在通過二讀後,最後的樣子原則上在這個階段就會定型了[26]。
第三讀會為最終「定稿」階段,除非發現法案內容相互矛盾,或跟憲法、其他法律牴觸外,在三讀會只能修正法案中的文字,不能再調整實質內容[27]。在三讀會的最後,會對整部法案進行表決[28],通過後就完成了「三讀」程序,接著就可送交總統及行政院,如果行政院沒有提出「覆議」[29],總統收到後10日內會公布,並依該法案所規定的日期生效。
如果民眾關心法案的審議進度,可以到「立法動態資訊網法案追蹤平台」瞭解目前立法院中各個法案的審議進度。除此之外,「立法院議事及發言系統」也同樣可以查詢法案提案情形以及法案的審議進度,並且可以看到立法委員於各個會議中的發言記錄,也可以瞭解各委員會針對各法案舉辦公聽會的資訊。
喜歡看電視的民眾,也可以透過「國會頻道[30]」1台及2台觀賞各委員會會議以及黨團協商會議的直播,一起掌握國會脈動。
法律對於人民權利影響重大,一部法律的形成需要各個機關的協力合作,如果能加上民眾的參與、關心及監督,也會讓法律的內容更完善、顧及更多方的權利。前言所提到的「科技偵查法」是由法務部提案,但因各方共識尚未凝聚,後來並未進入立法程序。未來在法律形成的前階段,民眾就可以透過上面所提到的管道關心法案的動向,適時表達意見,讓法案可以朝好的方向發展,而不會成為惡法來侵害人民權利。
註腳
楊舒婷(2022),《法律經過立法院三讀通過後,就生效了嗎?怎麼判斷增修的法律什麼時候生效?》。
張學昌(2022),《什麼是立法理由?立法理由該怎麼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