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國民法官會看到血腥的照片嗎?不敢看怎麼辦?


文:黃蓮瑛(認證法律人)張荷儀(認證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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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是一位對血腥畫面極度敏感的人,平時連自己打針和醫療劇都不敢看,看到電視上有人受傷流血就會立刻轉台或閉上眼睛。幾年前,他曾在下班途中目睹一場嚴重的車禍,機車騎士倒臥血泊之中,地上滿是鮮血與破碎的機車殘骸,他當場陷入極度恐慌與暈眩,隨後昏倒在路邊,被路人緊急送醫。有一天,A收到法院寄來的候選國民法官到庭通知書,通知他需於某月某日到法院參加選任程序。他很擔心會在審判過程中看到血腥照片引發不適,甚至昏倒。請問如果A當國民法官,會在參與審判過程中看到血腥照片嗎?他不敢看怎麼辦?

一、當國民法官會看到血腥的照片嗎?

國民法官參與審判的案件類型有兩種[1],第一種為「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的案件,例如殺人既遂罪與傷害致死罪等,已從2023年1月1日開始施行;第二種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例如擄人勒贖致重傷罪與殺人未遂罪等,將於2026年1月1日正式上路。由於這兩類案件不可避免地會碰到被害人重傷或死亡的情形,在審理過程中,常常會伴隨著調查含有血腥照片的證據,舉凡血跡斑斑的犯罪現場照片、被害人遭刺傷的相驗圖片、染有血跡的兇器等。

二、有不能參與審判的情形可以拒絕擔任國民法官

首先,地方法院製作完成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後,複選名冊中的備選國民法官會收到法院寄來的「備選國民法官通知書」與「備選國民法官自我申告調查表」[2],收到的民眾代表明年有可能被抽選為候選國民法官。如果有無法參與審判的情形,可以填寫「自我申告調查表」並回傳法院。因此,如果民眾對於血腥照片極度恐懼,參與審判可能嚴重影響自身身心健康[3],該候選國民法官可以填寫「備選國民法官自我申告調查表」,說明自己有無法參與審判的情形,法院會把這個情況納入評估。

再來,被法院抽選為可能參與案件的候選國民法官,會在選任期日30天以前收到法院寄來的「候選國民法官到庭通知書」、「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與「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4],其中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會書面詢問民眾有沒有不能參與審判的情形[5],如果確實有不能參與審判的情形[6],可以在調查表填寫說明理由,表示拒絕擔任國民法官。因此,不敢看血腥照片的民眾可在調查表中,勾選並明確說明自己會因觀看血腥照片嚴重影響自身身心健康,一併附上相關證明(比如醫院的診斷證明書),故無法審視該類型的證據,難以執行國民法官的職務,拒絕擔任國民法官。法院在收到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後,經確認該候選國民法官確實有可能因執行職務而對其身心健康造成重大影響,會將他除名[7]

另外,法院在選任期日當天,也會先告訴候選國民法官本次案件的性質及審判中可能出現血腥的照片等證據,確認大家能不能夠接受。民眾評估自身對血腥畫面的承受能力以及心理狀況後,如果認為自己不適合參與審判,也可以向法院陳述具體理由,表示無法擔任[8]。法院確認該候選國民法官確實會因為心理因素而難以執行國民法官的職務,也會將他從候選名單除名[9]

三、結論

如果A被選為國民法官,因國民法官審理的案件類型常涉有重傷或死亡結果,在參與審判過程中確實有可能會看到血腥照片。

不過,A可以拒絕擔任國民法官。當他收到法院寄來的「備選國民法官自我申告調查表」時,可以先於自我申告調查表明確填寫自己害怕看到血腥照片,無法勝任國民法官職務,法院會將此情形納入考量。之後A收到「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時,可在調查表中勾選並說明自己因極度畏懼血腥畫面,觀看此類證據將嚴重影響身心健康,無法勝任國民法官的職務,並附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書。法院在確認情況屬實後,會將他除名,不會強迫他參與審判。另外,即使到了選任當天,法院也會當面說明案件性質,A仍可於現場說明自己無法承受血腥畫面,表示拒絕擔任。因此,A不會被強迫擔任國民法官而觀看血腥照片,只需明確地向法院說明自身情況,就可以合法拒絕。

延伸閱讀

法律百科作者(2025),《被選為國民法官會收到哪些通知?可以拒絕當國民法官嗎?》。
法律百科作者(2023),《誰可以當國民法官?有哪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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