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文章 / 救濟與訴訟程序 / 行政爭訟 對行政處分不服可以撤銷它嗎?如何撤銷違法的行政處分? 行政處分 違法行政處分 訴願 行政訴訟 行政救濟 文:宋易修(認證法律人) 刊登於 2026-03-13 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不合理或錯誤的行政處分時,撤銷該處分是最常見的行政救濟方式之一。根據我國的行政救濟規定,撤銷行政處分的救濟要透過訴願或行政訴訟處理。以下將分別說明這兩個程序的基本觀念及注意事項: 一、訴願:行政救濟的第一步 如果認為行政處分違法侵害了自己的權益,要先提起訴願,要求行政機關撤銷該行政處分。 (一)提起訴願撤銷行政處分的時間限制:30日 根據訴願法第14條第1項的規定[1],提起訴願的時間限制為自行政處分送達的次日起30日內。這意味著收到行政處分後,必須在30日內採取行動,否則會喪失訴願的權利,行政處分就確定了,無法再透過行政救濟爭執它的效力。因此,如果認為行政處分違法侵害了自己的權益,應盡快確認是否提起訴願、以及應如何提起。 (二)選擇正確的訴願審議機關 訴願必須向有管轄權的訴願審議機關提起,從訴願法第4條的文字[2],可看出在多數情況下,訴願應該向原處分機關的上級機關提出[3],但仍有例外。這是訴願制度中較為複雜的一部分,建議如果有收到行政處分的書面通知,先依照通知書上的救濟說明辦理較為保險,或直接諮詢法律專業人士。 (三)訴願會花多久時間?原則上為5個月 根據訴願法第85條第1項規定[4],訴願審議機關應於3個月內作成決定。若案件較為複雜,可以延長一次,最多延長2個月,而且須通知當事人。因此,整個訴願過程一般需要5個月左右完成。但實務上,由於訴願案件數量龐大,訴願審議機關即便已經盡力消化處理,也可能無法如期完成,因此審理時間超過前述的5個月法定期間也不少見。 (四)訴願程序會需要開庭嗎? 依照訴願法第63條第1項規定[5],訴願程序多數採書面審查,所以原則上並不像法院訴訟一樣開庭。但依照訴願法第63條第2項[6]、第3項[7]規定,若訴願審議機關單方面認為有必要,或是訴願人要求到場陳述意見、且訴願審議機關認為有必要時,訴願人也有到場陳述意見的權利。實務上,這種到場陳述的機會不高,若發生,也不會是全體訴願審議委員都出席,通常只會由一兩位訴願審議委員出席。 二、行政訴訟:訴願駁回後的救濟 如果訴願結果不理想,可進一步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法院撤銷該行政處分及訴願決定。 (一)提起行政訴訟撤銷行政處分,須注意2個月的時間限制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106條第1項[8],行政訴訟的起訴期限為收到訴願決定書的次日起2個月內。這段時間的計算非常重要,如果逾期將喪失訴訟權利,同樣會導致行政處分就此確定。因此,收到訴願駁回通知後,務必及時確認是否需要提起行政訴訟。 (二)我該找哪間法院提行政訴訟呢? 多數情況下,行政訴訟依照行政訴訟法第13條第1項[9]規定,是由被告行政機關所在地的行政法院管轄,但還是有不同的可能[10] ,礙於篇幅無法一一說明。若不確定管轄法院是哪一間,建議參考訴願決定書中的救濟說明,或向法律專業人士諮詢,較為保險。 (三)行政訴訟會花多久時間呢? 行政訴訟的審理時間視案件情況而異,若案件單純,可能約半年左右可以結案,但多數情況下會需要1年左右的時間。在極端情況下,實務上也有審理多年的狀況。 (四)萬一行政訴訟又輸了該怎麼辦? 如果在一審敗訴,參考行政訴訟法第238條第1項[11]、第263條之1第1項[12]規定可知,提起上訴時的管轄法院會是高等行政法院或最高行政法院,視一審的管轄法院而定。須特別留意的是上訴也有期限規定,須在判決送達後的20天內提起[13]。 如果案件一路敗訴確定,依法可提起再審[14]。但須注意,再審的條件比上訴嚴格許多,實務上成功的機會也相對較低。 三、須注意其他行政法規的特殊救濟規定 本篇所介紹的是撤銷訴願、訴訟的一般性規定,須留意行政法案件類型多如繁星,很多不同的行政法規都有自己另外的救濟規定。例如,教師法中對於教師所受到的不利處分,除了訴願以外也另外提供了「申訴、再申訴」的救濟管道[15];如果涉及校園性平事件,更要先經過「申復」的救濟程序[16]。又例如,稅捐稽徵法則是要求,對於核定稅捐的行政處分,人民在訴願之前,必須先經過「復查」的救濟程序,才能提起訴願[17]。因此,人民對於行政處分不服,並非全部都只依照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救濟。 除此之外,提起救濟也不會中斷原本的行政處分的效力,也就是說在救濟的過程中,行政處分依然是有效的,如果要中斷行政處分的效力,必須透過另外的救濟程序處理[18]。 四、結論 撤銷行政處分的救濟制度非常複雜,雖然依照法律規定,通常都會在行政處分的書面,或是訴願、訴訟的結果書面上簡要說明[19],但還是容易讓人迷失方向,加上行政法案件通常具有一定專業性,建議民眾如果有行政救濟的需求,還是應盡量尋求法律專業人士的協助,比較保險。 延伸閱讀 宋易修(2025),《什麼是行政處分?》。 蘇宏杰(2022),《什麼是訴願?訴願的程序與結果可能有哪些?如果不服訴願結果可以如何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