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遭到雇主違法解僱時,雇主須給付勞工自解僱日到復職日的工資。
如果勞工在此期間另行就業,所獲得的收入就稱為「中間收入」,雇主補發工資時,可以主張從工資中扣除中間收入的金額[1]。
延伸閱讀: 林冠良(2022),〈找了新工作反而虧錢? ──原雇主補發薪資前可以要求預扣「中間收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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