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董事(de facto director)是指沒有掛名公司的董事,但實質上執行董事業務的人。 事實上董事和「影子董事」被合稱為「實質董事」。公司法規定,事實上董事和影子董事,與董事同負民事、刑事及行政罰責任[1]。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