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純正不作為犯

圖1 不純正不作為犯||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 / 繪圖:Yen
圖1 不純正不作為犯
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 / 繪圖:Yen

行為人不僅能以「作為」的方式實行犯罪,但也能以「不作為」的方式完成犯罪,刑法中絕大多數罪名皆為此類。
例如刑法第271條殺人罪[1],直接拿刀砍人或下毒,都是以作為的方式殺人;但若是有保證人地位的人(像是救生員)故意見死不救,正因為他什麼都沒做,違反法律賦予他的義務,所以仍會構成殺人罪,只不過此種情況是以不作為的方式殺人。

註腳

  1.    刑法第271條:「
    I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II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III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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