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為 洪瑄憶 ( 認證法律人)於 2019-07-29 撰寫的過去版本 ,非最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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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取得

時效取得制度,指原本無權占有的人,以行使所有權或其他物權(例如地上權)的意思,長時間占有他人之物後,取得可向地政機關登記為權利人的請求權,經地政機關審查核准後,就成為所有權人或其他物權人(例如地上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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