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所謂收益地價,是指依據土地使用後所產生的收益來評估它的價值。在土地經濟學上,可以用收益還原的方式計算:「收益價值=地租/還原利率」。在這個公式中出現的兩個名詞說明如下:
地租:是指「契約地租」,過去是指「佃農給付給地主的租金」,而在現今是指使用土地時,所付出的代價——「租金」。
還原利率:採用的標準多以「政府發行的公債利率或一般金融機構的定存利率」。
所以,由這種「收益還原法」或「收益資本化」的方法求得的地價,就稱為「收益地價」。
與公告地價及地價稅的關聯性
收益地價既然是用土地的使用價值作為評估地價的依據,就有學者認為我國關於地價稅的「課稅基礎」,也就是公告地價,在評定時,就應該以「收益地價」為標準。這個標準雖然合於地價稅的本質,但要注意現行仍以土地的「買賣實例」為準。這樣規定的原因在於,以往「土地」的收益地價(收益實例)的查估較為困難,常以市場地價或交易地價代替(也就是前面所提買賣實例),故仍請讀者們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