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業的全名是「租賃住宅[1]包租業[2]」,指業者向屋主承租房子後,轉租給其他人供居住使用,並要管理房子,也就是我們一般說的「自行管理住宅的二房東」。 包租的房屋一定要是用來出租供他人居住使用,如果是供營業使用、休閒旅遊就不可以。
延伸閱讀: 1. 黃蓮瑛、趙偉智(2021),《介紹包租、代管新政策》。 2. 賴郁樺(2018),《促進社會住宅的包租代管政策大剖析》。 3. 法律百科範本(2020),《住宅轉租契約書範本》。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