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期是指債權人可以向債務人請求履行義務的期限。分成有定清償期、未定清償情兩類型。
有定清償期:依照法律規定或契約約定,債權人向債務人請求履行義務的期限。
舉例:債權人A將10萬借給借債務人B,並約定好今年12月31日為清償期,這樣一來,清償期是12月31日,所以債權人A不能提前要求債務人B還錢,除非B自願提早還錢。
未定清償情:債權人可以隨時請求清償,債務人也可以隨時清償債務。
舉例:債權人A將10萬借給借債務人B,跟他說好好過生活,錢不急著還。這樣未定清償期的情形下,A隨時都可以跟B說他急需用錢請B償還;B也可以賺到錢後,在A開口要求前就主動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