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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課教師

在高中以下教育體制中,當學校編制內的正式教師因公差、請假或其他原因而留下課務時,學校可能會聘任代課教師來暫代正式教師的課務[1]
代課教師的工作時間為部分時間,也就是有課時才需要到學校。另外常聽到的代理教師工時則為全部時間(通常是早上8點到下午4點)。

延伸閱讀:
陳玠宇(2021),《正職、兼任、代理、代課教師的工作時間、薪資與年終獎金各有什麼規定?》。
陳玠宇(2021),《正式、兼任、代理和代課教師的資格和聘任規定》。
黃蓮瑛、黃子容(2021),《正職、代理、代課教師的保險有什麼不同?》。

註腳

  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2條第2款:「本辦法所稱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定義如下:……二、代課教師: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遺之課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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