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分別是某市立國中的正職教師與代理教師,兩人在相近的時間懷孕生產。當彼此交換生產後申請津貼補助的資訊時,正職教師A發現自己能領一筆生育津貼,而代理教師B也有生育補助費可以領,但聽說雖然表面上看起來差不多,但津貼補助的依據是不一樣的。為什麼同時擔任教職的兩人要依照不同的規定申請相似的津貼補助呢?
A、B分別是某市立國中的正職教師與代理教師,兩人在相近的時間懷孕生產。當彼此交換生產後申請津貼補助的資訊時,正職教師A發現自己能領一筆生育津貼,而代理教師B也有生育補助費可以領,但聽說雖然表面上看起來差不多,但津貼補助的依據是不一樣的。為什麼同時擔任教職的兩人要依照不同的規定申請相似的津貼補助呢?
公教人員保險 | 勞工保險 | |
適用對象 | 正職教師 | 代理教師、代課教師 |
生育 |
(1) 包括分娩、早產,可請領一筆生育津貼; |
(1) 包括分娩、早產與流產,可以請領生育補助費; |
傷病 | 不包含[9] | 因正在治療傷病而不能工作,無法取得薪水。從不能工作的第4日起的醫療期間(非職業傷病限住院期間),可以請領補助費,彌補薪資損失。 |
醫療 | 不包含 | 因職業傷病就醫可以請領住院治療所需支出的費用(包括檢驗、會診、藥劑、治療材料、手術、膳食費用、勞保病房等) |
失能 | 請領範圍不包括被保險人的眷屬 | 除被保險人外,符合特定條件的眷屬[10],也可以再請領眷屬補助 |
老年 | 原則上須年滿55歲,才可以依規定請領老年給付 | 2018年起原則上須年滿61歲,每2年提高1歲,到2026年以後原則上須年滿65歲,才可以依規定請領老年給付 |
死亡 |
(1) 被保險人本人死亡: 被保險人的父母、配偶或未滿25歲的子女死亡,可請領喪葬津貼。 |
(1) 被保險人本人死亡: 被保險人的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可請領喪葬津貼 |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