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為名詞於 楊舒婷(認證法律人) 2022-02-17 過去版本 ,非最新解釋。回到最新版本

優先承買權

在相同條件下,可以優先購買的權利
舉例來說,當變賣共有物時,共有人A和不是共有人的B都出價100萬元的情形下,共有人A依法享有優先購買共有物的權利[1]

註腳

  1.   民法第824條第7項:「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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