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

圖1 股份有限公司||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 / 繪圖:Yen
圖1 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 / 繪圖:Yen

由2人以上組成的股東,或由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的公司,公司的全部資本均分為股份;而各股東只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責[1]

註腳

  1.   公司法第2條第1項第4款:「公司分為左列四種:……四、股份有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全部資本分為股份;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支持我們,打造屬於眾人的法律百科 支持我們,打造屬於眾人的法律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