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人

圖1 定作人||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 / 繪圖:Yen
圖1 定作人
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 / 繪圖:Yen

承攬契約關係中的當事人,是指要求承攬人完成一定的工作,等對方完成工作後給付報酬的人[1]
例如房屋的屋主找師父來整理管線、作裝潢,此時屋主就是定作人。

註腳

  1.   民法第490條第1項:「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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