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現行民法第12條、第13條[1],滿20歲或未滿20歲但已結婚者,行為能力不受限制,法律上通稱為「完全行為能力人」,可自行做法律行為,承擔法律上的權利以及義務。 但是立法院已修正通過民法成年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年滿18歲即為成年[2],是完全行為能力人。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