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因為繼承、贈與或其他無償方式,沒有付出相應勞力所獲得的財產[1],例如他人贈送現金、房屋、土地、年節收到的壓歲錢等都是。
就特有財產未成年人雖然有所有權,但可能還不具備妥善管理財產的能力,所以由父母管理、使用、收益[2]。
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