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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系列文章(三)有說到,法院在第一階段審理認為過去2年內,債務人的收入扣除支出,所剩餘的部分確實無法清償完積欠的債務,就會下裁定准許開始更生程序,如此一來就開始進行第二階段「更生方案」的討論與審理。到第二階段法院就是審理債務人裁定進入更生程序後的財產、收支狀況,並會請債務人提出更生方案,以供法院及所有債權人觀看是否同意。(見圖1)圖1如何才能提出讓法院認可的更生方案?資料來源:林言丞/繪圖:Yen一、債務人要提出更生方案(一)什麼是更生方案?更生方案是債務人要提出一個分期清償的計畫,這個清償方案必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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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卡債還不起,聲請更生需要準備什麼?資料來源:林言丞/繪圖:Yen當債務人要聲請更生,除了要繳納新臺幣(下同)1000元的聲請費,還必須提出以下3樣文件作為「更生聲請狀」(司法院網站有範本)的附件: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債權人清冊債務人清冊這些文件內應記載什麼,底下整理法條規定說明。一、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一)提出聲請更生前2年內的資料供法院審理財產及收入狀況,具體是指「聲請更生前2年內」的名下財產及收入、支出狀況,而不是目前的財產及收支狀況,這要特別注意。法院會依據資料審理債務人聲請更生前2年內的收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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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本票?本票上應記載什麼?「本票」是票據法上的一種票據,簽發本票的人,應該要在本票上所記載的指定期日「無條件」將指定金額給付給持有本票的人。目前在商業習慣中,本票時常被債權人用來擔保債務人能確實償還債務。本票要能夠生效,最重要的就是本票上的「應記載事項」要記載清楚。本票一定要有的內容包括:(一)發票人簽名(二)表明票據為「本票」的文字(三)一定的金額(四)無條件擔任支付(五)發票年、月、日至於其他如受款人、發票地、付款地、到期日等資訊,即使沒有記載,也不會讓本票失效。不過,為了降低產生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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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偽造序號標籤貼在機器,把舊機充當新品出售,犯什麼罪?資料來源:陳麗雯、劉庭恩/繪圖:Yen一、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見圖1)(一)序號標籤為刑法所稱之準私文書本例中,醫療機器設備序號標籤之內容,是用來確認醫療機器設備之產品代碼、製造年、該年度第幾日所製造、製造當天批次單元號碼(用以證明確實為原廠所製及製造日期),並由原廠負相關法律權利義務。可知序號標籤表示設備證明屬於原廠的用意,屬於刑法的準私文書。(二)偽造私文書罪無製作權的製作人假借他人名義,製作在外形上足以使人認為是出自作成名義人之私文書。又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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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已經在《卡債還不起怎麼辦?(一)簡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中大致解說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作用、什麼情況下可以聲請更生或清算,以及什麼是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本文以下再特別針對更生的部分,以系列文章的方式闡述解說。一、什麼是更生?(見圖1)圖1誰可以聲請更生程序?資料來源:林言丞/繪圖:Yen更生就是當債務人每個月的收入扣掉「必要支出」後,剩餘的部分對於完全清償卡債等債務遙遙無期時,也就是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時,可以向法院聲請的程序。經過法院裁定准許進入更生程序,並認可債務人的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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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能否禁止入住長者其他直系親屬之探視,應注意以下之事項:一、應尊重當事人意願對於親屬的探視,機構原則上應依入住長者本人之意願。若長者本身無行為能力,例如受監護宣告或因身體狀況暫時無法表示其意願時,機構應依照機構與委託者之契約判斷(上述案例中,如B締約時已與機構約定,則屬於契約之一部分)。若委託者無相關的指示時,機構依本身的專業判斷為之。若委託者之指示與受照顧者本人意願不同時,雖依契約責任似應依委託者之指示處理事務(按民法第535條規定,受任人處理委任事務,應依受任人之指示),然「探視」非財產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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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違反借貸契約的情形,包含未依約定定期支付利息,或未依約定於契約到期時返還足額的本金及利息。此時債權人可能有以下幾種權利主張與催討方式:(見圖1)圖1有人向你借錢,卻違約沒有按時還錢,該怎麼辦?資料來源:雷皓明、張學昌/繪圖:Yen一、遲延利息依照民法第233條,如果是未依約定期限履行的金錢債務,債權人除了原約定利息,還可以針對本金的部分向對方請求支付遲延利息。原則上,遲延利息依照民法第203條是年利率5%,除非契約約定了更高的利率。例如,A向B借款100萬,約定年利率10%,但到了約定期限仍未還款,則B可以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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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民法第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一般而言,車禍的發生肇因於駕駛人蓄意不遵守交通規定(例如超速、闖紅燈)或過失(例如未注意標線、號誌),因此車禍發生時,受害者可以向肇事者請求賠償因車禍而產生的財產損害。(見圖1)圖1車禍發生,受害者可向肇事者要求賠償因車禍而產生的財產損害資料來源:雷皓明、張學昌/繪圖:Yen一、賠償範圍車禍造成的財產損害,包含車身受損,以及車上物品的毀損。例如,B車疏於注意在路上擦撞A車,A車板金凹陷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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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義定型化契約,指以一方當事人預先擬定之條款為內容而訂立之契約。其特色在於,他方必須接受該條款,而無商量餘地。二、類型在臺灣,定型化契約分為三大類:(一)金融消費定型化契約如向銀行借款或申請信用卡、購買商業保險等、(二)其他消費定型化契約如租車自駕、上網購物、搭乘捷運、團體旅遊、購買預售屋、委託仲介售屋等、(三)非消費定型化契約如勞雇契約、政府採購契約等。三、法源、效力為保護經濟或交易經驗弱勢的他方當事人,立法者特別在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至17條之1、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第1、2項,及民法第24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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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轉租、分租日常上常聽到轉租、分租用詞,但民法上並沒有「分租」的用字,都是使用「轉租」一詞,故筆者先行介紹轉租與分租在民法上的概念,後續的法律關係介紹則統一使用「轉租」。(一)轉租出租人把租賃物租給承租人後,承租人把租賃物的「全部」再租給第三人。承租人原則上不得轉租,除非得到出租人的承諾。(二)分租承租人將房屋的「部分」(例如房屋的其中一個房間)再出租給第三人。承租人原則上得分租房屋之一部分,除非出租人有反對之約定。至於分租套房、多數人一起分租房屋,都是各自或共同與出租人訂立租賃契約,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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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有限公司的鐵三角:董事會、股東會及監察人因為公司不是自然人,無法自己處理事務,所以公司的大小經營事項都必須透過它的機關來一一完成,在股份有限公司就是董事會、股東會或監察人這三個機關來處理,它們各司其職、相互制衡。我們可以約略把它們理解為「三權分立」的概念,董事會比較像行政院,負責決定公司的經營政策和執行;股東會比較像立法院,負責決定影響公司經營走向及營運成果的重要事項;而監察人則比較像司法院,針對董事會及股東會的行為及決議內容進行監督,避免公司受到損害。這樣看起來董事會和股東會都可以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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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看護工和幫傭不一樣嗎?工作範圍界定為何?常見的許可外工作有哪些樣態?(見圖1)圖1家庭看護/幫傭的工作範圍?資料來源:黃姿華/繪圖:Yen法律規定,外籍家庭看護工的法定工作內容是,在家庭從事身心障礙者或病患的日常生活照顧相關事務工作,因為被照顧人生活無法自理,舉凡為被照顧人煮飯、洗衣、清潔環境等,皆為家庭看護的合法工作範圍。而外籍家庭幫傭的工作內容則是,在私人家庭從事房舍清理、食物烹調、家庭成員起居照料或其他與家事服務有關工作。家庭看護工與家庭幫傭兩者,屬於不同的工作類型。案例中,A屬於家庭看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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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D可以向B跟C主張出租的管理行為不合法(一)共有物出租要經過多數決因為D為繼承人之一,在完成遺產分割前,會和其他繼承人處於公同共有遺產的狀態。在公同共有物的法律關係下,如果要管理共有物,也就是改良、保存跟利用共有物,須經過共有人多數決同意。而出租共有房屋就是一種管理共有物的方式。(二)管理必須出於為全體共有人管理的意思共有人雖然可以用多數決的方式管理共有物,表面上共有人3個人裡B和C已經有2個人、潛在應有部分合計2/3,兩者都過半,好像可以不管D,直接用多數決將共有的房子出租給E。但是有實務見解認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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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房屋租賃契約,須注意下列應記載與不得記載的事項,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爭議:一、契約上應記載的事項(一)契約審閱期如「本契約於中華民國__年__月__日經承租人攜回審閱__日。契約審閱期間至少三日,目的在於保護承租人能充分了解契約內容。」(二)房屋租賃標的例如門牌號碼、專有部分與共有部分(建號、權利範圍、面積)、有無設定他項權利(若有,權利種類)、有無查封登記等項目。(三)租賃期間如「自民國107年06月01日起至民國109年06月01日止。」(四)租金約定及支付如每月固定25日支付一定金額,以轉帳匯款方式。(五)擔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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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認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係,可以適用民法何類型的契約,是處理法律問題的必須步驟。一旦知道當事人之間可以適用民法的有名契約,就會知道遇到個案契約沒有約定的爭議,可以依照民法哪些規定處理。隨著時代進步,許多契約內容逐漸超越最初民法制定者的想像,形成無名契約或者是混合契約,也就是在一個契約內包括多個典型民法規定的契約特徵(例如本篇消費者與發卡機構之間的契約關係,見圖1);或者甚至形成民法未曾處理過的契約特徵。圖1信用卡交易的當事人,以及各當事人之間的契約定性資料來源:作者自製。一、消費者與發卡機構間(A與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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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親權爭議是什麼?依據我國民法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擁有保護及教養子女的權利和義務,這種權利和義務也就構成了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的親權,它的內容包含了扶養、管教、懲戒、財產管理等。由於決定親權的歸屬和行使方式對子女來說很重要,當父母不能協商而發生爭議時,常常就需要法院介入,為爭議的雙方作出決定。二、異國婚姻的親權爭議,我國法院會受理嗎?親權爭議涉及外國人或事實牽涉外國地時,受理案件的我國法院應首先決定本件親權爭議我國法院是否有審判案件的管轄權?也就是法院在審理前,應先決定這件涉外爭議可不可以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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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法目的:補充法定成年監護制度的不足成年監護制度,是指當一個成年人因為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不能與他人溝通或不瞭解他人表達的意思,已經喪失意思能力時,透過聲請人向法院聲請的程序。法院會為這位喪失意思能力的成年人選定一個或多個監護人,擔任他的法定代理人,這就是所謂的法定監護制度。過去只有法定監護制度,所以法院只能從受監護人的配偶、四親等內的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的其他親屬,以及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適當的人之中選任監護人。但在實務上,這樣的法定監護制度,有時卻淪為繼承人爭產的工具,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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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在外租屋,保管、修繕房屋由誰負責?資料來源:黃郁真/繪圖:Yen一、租屋的保管責任(見圖1)在外租屋,房客對房屋有保管的義務,如果因為沒依照通常或約定的方法使用,使得房屋毀損時,就必須賠償房東的損害,舉例如下:(一)房客在颱風期間沒有清掃陽台的樹葉、石頭等,影響陽台排水進而使室內淹水,家具損壞。(二)房客未經房東同意將租屋裡的電器、家具搬走。(三)不當使用延長線造成火災(有重大過失時)。(四)承租廠房,電焊時卻沒未採取防護措施或移除易燃物,使火花噴濺造成火災。二、租屋的修繕責任(一)原則由房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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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上常有諮詢民眾詢問我一個問題:保護令是否有時效的規定?對律師而言,當然這樣的問法是稍嫌籠統,其實這能區分兩個面向,其一是聲請有無時效?其二是聲請後時效多長?一、法律上的時效規定這個問題其實在法條中就有答案,「家庭暴力防治法」是在2009年6月24日開始全面施行的,依照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在上開時間以前發生的情況原則上是無法聲請(當事人如果認為有持續受侵害的疑慮,當然還是可以例外聲請)。二、司法實務對保護令時效的做法在聲請保護令通過之後,原則上最長能夠持續2年,至於是否需要延長,或是核發的時間長短,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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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有許多人利用社交網站或其他應用程式,以「直播」的方式與觀眾互動,藉此博得名聲,甚至大為營利。但在激烈的競爭環境之下,各個直播主不惜用盡手段,越穿越清涼,只願能吸引更多觀眾。然而,這樣的行為算不算是「猥褻」?是否構成刑法上的犯罪?值得探討。一、「猥褻」的概念清涼直播可能構成的犯罪,有刑法第234條和刑法第235條。其中,刑法第234條是公然猥褻罪的規定,其所處罰的是「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而刑法第235條主要處罰「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的行為。舉例來說:「遛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