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文/陳惠敏一、前言「三振法案該改一改了,給人一點希望好嗎?」,這是2015年大寮監獄事件中受刑人向媒體公開聲明的五點訴求中的其中一點。這樣的聲明更被學者直指,實際上已經是點出所有刑事立法、司法與行政改革上的重點。然而事件過去已經10年,如今不論是勞作金、保外醫治又或是三振條款,這些問題都仍然像個幽靈一般地盤旋在監所的上空,似乎醞釀著什麼,又彷彿在預示著第二波、第三波的動盪,不僅繼續剝奪著受刑人的希望,也讓我國第一線面對受刑人們的矯正機關,如芒刺在背一般地隱隱作痛。不過,三振條款是什麼?從何而來?又該如...
專欄
一、從小琉球潛水公共意外責任險拒賠案談起近日新聞報導,小琉球一名潛水業者向保險公司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因2021年間發生潛客昏迷死亡意外,業者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新臺幣250萬元,保險公司認為該意外發生時業者並無訓練合格的救生員在場,構成保險契約附加條款的「不保事由」而拒絕理賠,業者於是向法院起訴。屏東地院審理後,認定業者當時確實沒有依約於營業時間提供訓練合格的救生員在場,保險公司主張有理由,因此判決業者敗訴。這個判決結果,凸顯出認識保險契約中除外不保事項的重要性。而根據現行發展觀光條例及水域遊憩活動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