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舉三個自身經歷:1.小學低年級就有老師因為成績問題就對學生又打又罵,在上學我真的有震撼到2.大概小學三年間有次下課時被其他小孩戲弄,於是我向老師哭訴,結果老師居然覺得我"哭"是不對的叫我罰站3.高中金工課時老師在檢查我的作品時我說要上廁所,結果老師立刻發飆就不幫我檢查作品了請問上述經歷來說,教師因為這些原因懲處學生是否觸犯法律呢?
問答
學校經常利用周末假日辦活動,並要求老師參加,但學校並不支付薪水,而是以補休方式辦理問題是老師的課非常的多,若要補修,必須要自己付代課費,所以根本也休不到若是真的有事,學校說要請假,問題是週六假日並非固定上班日,要用甚麼名義來請假?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