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一)行政訴訟法第10條:選舉罷免事件之爭議,除法律別有規定外,【得依本法提起行政訴訟】。請問在選舉罷免案件中,哪些訴訟類型會「提起行政訴訟」?(二)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規定,「選舉或罷免無效之訴」(公職人員選罷法118)、「資格不符當選無效之訴」(公職人員選罷法121)、「罷免案通過或否決無效之訴」(公職人員選罷124),只有此三種情況才向普通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三)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罷免案」兩者區別實益為何?兩者審理法院為何?其規定依據為「憲法增修條文」以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兩者?又...
問答
在公投時,選務人員帶著主觀意識只給選民部分公投單以及關於帶小抄進入投票所的行為,這樣的行為是否有法律上的疑問?
問答
選舉期間網路上充斥著「水軍」,或以假新聞或以真事實,影響選情,是否合法?當其言論自由妨礙選舉時,如何即時遏阻?
問答
新修正公投法§17:主管機關應於公民投票日九十日前,就下列事項公告之........新修正公投法§23:公民投票日定於八月第四個星期六,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起,每二年舉行一次。公民投票日為應放假日。這次修法拉長了公告與實際投票的時間,舊法28天,新法90天。另外,可以辦公投的日期預先訂好,應該就與大選脫勾。修法結果會使公投制度有怎樣的變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