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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補習班表明採勞基法,但勞動節並未休假亦未補休或算加班費。
公司是補習班,入職時公司表示即將上市櫃故完全遵照勞基法;唯公司於勞動節並未放假補休,每週亦需於某天提早兩小時開週會。向公司管理階層請教,得到回覆:[補習班是彈性工時,跟一般公司的時間會不同。例如一般公司是9小時,中間1小時用餐。但補習班一天只有8小時,中間其實也都會有用餐等時間,所以工作的時數每天都已經是優惠大家,長期下來,應該可以算出是多少的時數。週會一週也就是提早2小時來而已。並且滿一年以後,在暑期可以有5天的額外假期,勞基法並沒有規定,這個是優於勞基法的!因為已經優惠大家很多了,因此5/1也就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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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糾紛
請問如果交屋後入住3天,發現2個廁所中的其中一廁所馬桶阻塞,前屋主請工人來處理,卻找不到化糞池,後來決定要重做糞管與糞池,施作期間前屋主補助買方先至外租屋一個月,及其他租屋搬遷費用,並保固修繕後一年馬桶可正常使用,這樣可以再跟前屋主請求減少價金嗎?或花了半個月讓買方影響工作跟居住困擾的賠償金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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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三讀通過道交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微罪不開放檢舉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新制從今(30日)起實施...交通部表示,8項交通微罪即起不開放民眾檢舉,違規停車部分,包括併排臨時停車;交岔路口、公車站10公尺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臨時停車;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違規停車;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在橋梁、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這些違停項目都不再開放民眾檢舉....。(有關檢舉他人交通違規、亂丟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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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財產情況下飯店自殺賠償
我朋友長期受重度憂鬱症苦惱,一直想去飯店求解脫,但是他名下股票現金不少,又想留給家人讓他們減少傷痛,但又怕大量轉移金錢引起家人疑慮。所以在有財產情況下到飯店自殺,會被求償名下大部分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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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貼
請問工作津貼有規定金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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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未經同意在我方領域(不動產)進行施工及裝潢
您好,想請求有相關經驗的法律專業人士,請教以下該狀況是否可提出刑事或民事求償。我們住在透天厝,是由兩棟連在一起的類型,中間以一道牆做區分。最近自從新鄰居遷入一段時間後,屢次未經我方同意,擅自移動我們家原先的水管管線、以障礙物擋住日照、在女兒牆以及我方頂樓塗上防水油漆以及裝設鐵柵欄造成牆壁外觀出現龜裂。已多次打電話向鄰居反應不要再破壞我們家原先的管線及擺設,但接電話的人員不僅不是本人,也經常說知道了、會處理等語句敷衍,之後仍然照常施工,造成我方不小的困擾,因而想請教是否有可防範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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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的芒果樹過高一直放任不管
鄰居的芒果樹過高一直放任不管,也生長進我家的屋頂,落葉和果實不斷掉落自己家需要一直清掃,會招引果蠅對衛生造成影響,夜間睡眠時間果實砸中屋頂的時候會造成非常大的聲響,不僅影響到家裡的睡眠品質,也會嚇到小孩也很擔心樹木過於大顆會造成擋土牆的破壞,大雨過後擋土牆倒塌壓到自家房屋,或是果實砸壞屋頂造成財損,已經多次反映給鄰居卻都被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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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地通行權相關問題
甲將其所有之土地分割為A、B兩部分,並將緊臨公路之A部分出售予乙,而B部分則與公路無適當之連絡。嗣甲將B部分授與丙使用收益時,丙告訴甲說,其只是將B部分作為堆放貨物之用,故於甲丙間即存有一丙不通行A部份至公路之約定條款。之後,乙將該A部分授與丁用益後,將A部分土地出售予戊,甲則將B部分出售予庚,由庚與戊約定不通行A部分後,丙則又將B部分授與己用益。試問:己得否通行現為戊所有但由丁所用益之A部分土地以通往公路?倘若前述設例係甲將B部分土地先出售予庚,由庚分別與前述A部分之受讓人乙、戊及其使用收益權人丁約定不通行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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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外籍學生在台灣是否可以兼職做接案的工作?如果可以,有什麼相關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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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內部整修一個半月都沒排班
小弟我是工讀生平常每個月工時大概130小時,目前在這家店從12月工作到六月,從五月初開始店家說要停業整頓,當時是說約7-10天,但是已經過了一個半月了都還沒有要營業,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取得中間未能上班的損失,亦或是若要離開能否能拿到資遣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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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要自殺我知道卻沒救他有罪嗎
故事回到當時,我和我的太太一起生活,我那時剛從監獄出來半年多左右,跟我太太在一起的同時我那時從事土木鑽孔切割,而她因為從故鄉跟前夫離婚所幸跟家人也不合,進而又到了異鄉(我這),剛開始我本以為她的堅持要改變讓眾人知道她已不再是過去到她,所以她除了上班下班,幾乎是足不出門,但是當時的她工作不是很穩定,不斷的換,最後還要我開口要回去酒店上班,本來我是不同意,明明都已經30多歲了,年少輕狂也經歷過了,為何又要回鍋,我納悶,畢竟誰願意每天睡前想著自己的女人酒店(確實是在上班沒錯)但酒店顧名思義就是一個讓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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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想請教一下,工作的規定與權益,謝謝
我有一位朋友,剛入職新工作,是一份保全的職缺,去了以後,面試通過,就簽寫了一份類似工作合約書,內容大約是這樣,每日工時12-15小時,日薪1300,如無上班,需自行補貼1300元,找人替代上班,一個月30天出勤,每日15小時,薪資結構忘記是月還是小時,但是金額是固定的42000,這樣的合約有沒有法律效益?這樣的工作內容,我的朋友有被騙嗎?謝謝您,期待您的解惑,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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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公司規定
請問我今天違反了公司規定,讓朋友用了我員工會員,導致公司被總公司罰款5萬,但現在公司要求這五萬要我全額支出,且不繼續排我的班,説如果這些錢不賠的話就是法院見,問題1.請問公司被罰款,要求員工支付是可以的嗎?2.如果公司員工不定時到我的工作地點問我什麼時候要處理這筆錢我有什麼保護措施嗎?3.我現在會員點數全數退回,連同以前的購買點數都被收回去了,請問這樣我還有可能面臨什麼樣的事情呢?請問我這樣的話還是會有侵佔得可能性嗎?因為以上都沒有金額,且全部歸還,我是否要去主動和解還是需要準備什麼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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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父母扶養費用分攤問題
家庭成員:父親、母親、3名子女c1(已婚,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c2(未婚)、c3(未婚)a有領老農年金、b有領國民年金、c1、c2、c3都有工作有收入目前是不知道c2、c3有多少資產,月收入是多少也不知道,只知道c2、c3未婚而已。目前b住在安養中心,月費用都只由c1在負擔,另外兩名子女c2、c3拒絕支付,。c1目前還能夠支撐,目前想法是想母親走後向c2、c3請求代墊費用。而父親的年金也不夠養自己的情況下是否就不算在扶養費用分攤的人數裡?譬如母親醫藥費上,負擔比例上c1、c2、c3各出1/3,父親不用。另一個問題,c1除了扶養母親外還要扶養自己+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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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公司臨時調派人員,卻沒有上滿時數就離開崗位。
公寓大廈的日班保全有4人,平時只有其中一人會由公司安排休假,不過保全可以自己排休兩天。有一次,有兩位保全人員剛好同一天都有事,保全公司也同意讓他們一起休假了,但是當天卻沒有人來上班,導致有一個崗位空哨好幾個小時!後來來了一位保全公司的主任,可是也只待幾個小時就離開,而且也幾乎什麼都不做,一直忙於處理保全公司內部的事物,將工作都丟給另一名保全去處理。如果我是住戶,有繳管理費,管委會又不處理,請問我該怎麼保障我自己的權益?另外,如果我是當天被丟了一堆工作的保全,請問又該怎麼申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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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舊制年滿55歲且工作15年以上,是否就要提出退休金請領,超過5年就不能再請領舊制?
請問我從2000/8/1起在A幼兒園工作至今約24年,但2005/7/1後因勞退新制開始,我選擇以新制繼續投保,因此舊制應有約5年的年資,後因學校土地重劃被徵收,而被迫搬遷到新址後更改校名為B幼兒園,投保單位也由A改為B,但老闆仍是同一位,後來原老闆去世,由兒子接管學校,因此學校負責人改為媳婦的名字。我目前年齡是59歲(54/9),已符合舊制請領條件(二)年滿55歲且共作15年以上。Q:1.若我現在沒有先申請領舊制的退休金,是否會有舊制5年內未申領喪失請領權利的狀況?Q:2.還是我可以等到明年滿60歲時,再一起申請新+舊退休金?Q:3.若雇主不願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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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店家允許
我們是做早市的今天遇到一位客人擅自打開我們的商品我們看到後告知沒有零售賣她開始惡言惡語對我們店員講話表示我們叫他要買是不合理的但我們告知她再開商品前應該先詢問店家他說他要打消基會吿我們。我想問一下消基法對於這部分是買家有問題還是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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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未停放於地下室停車格內並佔用部分車道
目前自住約30年五層樓公寓附有地下室停車場,近期發現鄰居於自家停車位內停放三輛摩托車及一輛汽車,其三輛摩托車橫向併排於汽車後方,故汽車停放完成後使其車頭突出車格並阻礙車道,因該公寓無正式管理委員會,是由多名熱心住戶自願執行維護和管理,想請問此車輛停放方式是否可先告知住戶,若不改善則依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九條第四項處理呢?若要請主管機關處理該如何走程序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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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移工要求轉換雇主,轉換期間有限制住居地方嗎?
外籍看護要求轉換雇主,轉換期間有限制住居地方嗎?轉換期間外籍移工可以自己找工作嗎?還是需要透過原仲介公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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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到1.2分鐘,被要求要上滿半小時
您好,想請教兩個問題:1.遲到我們公司採彈性兩段式工時,上班時段分為8:30/9:00,則下班時段為17:30/18:00,並有累計20分鐘遲到緩衝時間,以三次為限,不扣薪資,近期公告8:30時段若遲到則強制上9:00的時段,並呼籲我們提早10-20分鐘上班,我們採用手機打卡系統要連接公司WIFI才能打卡,有時候會連不上線,導致無法打8:30前的卡,被迫18:00才能下班,請問這部分有法可循嗎?公司找了個人資顧問,引導HR做公告並使用勞資會議簽到單,當做勞資溝通的正向證據,這部份我們並沒有被保護,也沒有反對的餘地。2.特休被扣餐費補助$50元,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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