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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受到欺負,或是長期霸凌,不知情、不在場的老師會有責任嗎?
學生受到欺負,或是長期霸凌,但沒有人主動告訴老師,老師一直不知情。如果學生發生傷害,老師會有法律上責任嗎?有沒有法條規定具體事項是為了保護學生,老師應該主動做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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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路上散播不實謠言毀謗他人名譽,判刑部分會多嚴重,如果要求賠償金需要看被告的經濟能力去要求嗎?
網路是一個公開交流的平台,在網路上散播不實謠言毀謗他人名譽的行為極可能涉及刑法第310條加重誹謗罪。假設網友最後被法院判決有罪,在刑度的部分,法官通常會全盤綜合考量加害者與被害者雙方當事人的教育程度、生活背景、職業等等因素。換言之,法官對於在網路上觸犯誹謗罪的判刑輕重並不一定,必須要看具體個案的情節,但一般來說,大多數情況都是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在網路上散播不實謠言毀謗他人名譽,除了涉及刑法第310條的加重誹謗罪以外,同時也構成民事侵害名譽權及人格權的法律責任。實務上,被害人除了對在網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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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的時候共同領養的寵物,若離婚時其權該歸屬誰?
寵物在法律上的地位是「物」中的「動產」,如果要判斷寵物歸屬於誰,其實就是在討論寵物的所有權。可依照「寵物登記(植晶片)」的飼主名字作為所有人的判斷參考,但不一定代表登記的飼主絕對就是所有人。實務上一般會以寵物登記的飼主名字作為判斷參考如果是共同領養的情形,只能以其中1人作為寵物登記的飼主。依動物保護法第19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寵物,必須辦理寵物登記,並植入晶片,以證明飼主的身分。如果寵物轉讓、遺失或死亡,也必須向登記機構辦理。目前,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農委會規定「犬」要強制辦理登記;也有縣市政府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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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離婚後的探視權細節?
簡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親權內容,還有離婚後對親權的影響親權的意義與具體內容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親權,是一個概括的權利,在民法上稱為「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之權利及義務」。意思是父母基於親權,關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的各種具體事項所做的行為。一般來說,內容會包括:身分上的照顧:指定居所、子女交還請求權、懲戒權、身分行為的同意權與法定代理權以及,民法以外其他法律所要求的照顧(例如讓子女受國民教育)。財產上的照顧:財產法上的法定代理權,以及子女特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權限。離婚的時候,誰來負責行使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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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幸遭到性侵害,應該怎麼辦?
當務之急是確保自己的安全,並且不更換、清潔,盡速前往醫院治療、驗傷蒐證。整理蒐集證據後,提出刑事告訴與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並尋求支持與幫助。詳細請參考法律百科文章:被性侵害,要怎麼處理和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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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團隊拆伙,智慧財產權如何分割?
這個問題之前鬧得沸沸揚揚,所以解答也是沸沸揚揚。這裡與您分享兩部影片:1.【志祺七七】共同創作變對簿公堂?從Gino脖子分裂事件中一定要學會的法律常識!2.【瑩真律師】GINO脖子鬧分裂!?律師帶你來分析為了不影響閱讀,我先講結論:1.如果您看完後覺得兩部影片的內容有些互斥,請不要懷疑,這就是法律世界的常態。(例如:在法庭上,兩造的主張往往互斥)2.影片的「所有權」跟「著作財產權」是兩個概念。依目前的公開資訊,我認為之前創作的影片「由Gino、華仔、脖子共有」的機率比較大。3.儘管如此,影片帶來的流量收益如何分配,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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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徵才廣告薪資範圍寫「面議」,面試時再詳細討論,企業的廣告是否合法?
法律依據立法院2018年11月9日三讀通過的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6款:「雇主招募或雇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事:……六、提供職缺之經常性薪資未達新臺幣四萬元而未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條文說明也就是說,雇主對求職者的徵才的公告,或是實際僱用員工的時候,經常性薪資(本薪與按月給付之固定津貼及獎金)如果沒有到達每個月4萬元的話,就應該要把金額公開出來,或是起碼要告訴求職者與實際受僱員工一定的薪資範圍,而不能只是含糊地說「面議」。違反效果雇主如果違反以上公開揭示或告知經常性薪資的義務時,依據2018年11月9日通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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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是否能非常上訴
前案於101年判決確定,102年執行完畢。後有三案,犯罪時間為106年檢察官依照詐欺罪偵辦於110年原告律師當庭表面要撤回詐欺告訴,而檢察官用擴張犯罪事實以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提起公訴,當年一審判無罪,二審卻撤銷無罪判決以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判決有兩案都尚未判決確定,二審就先行以累去論處,這有算違例嗎?不是要確定無其他案件在進行,才能以累犯判決嗎?且審判長也知道我還有兩案未判決確定。最後這兩案於112年六月14與15日判決確定,一案確定無罪,另一案則維持原判已上訴三審中。巧的是我這三案,都是由同一位審判長宣判。且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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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判力擴張及再審相關
甲以鐵棍毆打乙之頭部成傷,乙即檢具診斷書提出告訴,法院亦判決傷害罪。惟幾月後,乙前述頭部之傷導致腦出血死亡,檢察官獲悉,遂又以傷害致人於死之罪嫌將甲提起公訴。問:法院若認乙之死亡確係甲以鐵棍毆傷其頭部所致,則應為何之判決?這題因為既判力的擴張,法院應諭知免訴判決。但是檢察官是否能夠提起422條的不利益再審?不然的話明明造成傷害致死的結果卻只有處以傷害罪的刑罰,會有所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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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DCARD匿名平台上是否可以提告?起訴的可能性?
請問在匿名平台DCARD上,如果被他人辱罵是否可以提起公然侮辱之告訴?會不會因平台性質而無法成立與不起訴?我在近日於該社群平台一則貼文下進行討論,但是遭到一名持反對意見的人標記我並且留言:“B1啊就說警力不足,要減輕警察的業務壓力,結果現在又要警察出門去開違規?怎麼想都是在電腦前面審核影片來的輕鬆吧,啊你邏輯是被狗幹到喔,你好好開車會被檢舉?”當中的B1就是我在該貼文下留言的位置,該平台設定為每則貼文下方會對留言者進行排序分發,例如第一個留言的人會是B1,第二個留言的人會是B2。我的想法是對方講述到“啊你邏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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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美國人說盜用帳號、要告我妨害電腦使用,請問可以怎麼做?
如題,我前天收到有來自美國的網友說我盜用他的推特帳號,並且對方已經利用盜用者登入時的IP查到是我,也說已經取得我家住址,下一步將會聯繫台灣警方、提出告訴。我並沒有盜用對方的帳號,但對方的確出示了我的IP以及我的通訊地址與姓名,這點讓我相當訝異也十分不解,因此希望能請教各位,如果對方真的提告,我能做什麼來保護我自己?另外想詢問對方這樣子以IP查詢擁有者真實個資的行為是否合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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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救助可以一次用在家事跟民事案件嗎?
我有一件請求離婚及代償債務給付的案件,是請求離婚、酌定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以及負擔前夫應給付之扶養費(也就是前夫的代償債務)。我有向法院聲請訴訟救助,法院也准許了。但是法院告訴我:我請求的項目分別屬於家事訴訟事件與家事非訟事件;另外的代償債務事件並非家事事件而屬民事事件。我聽不懂法官的意思,所以是「程序費用各自負擔」,還是「訴訟救助制度不應侷限訴訟事件,非訟事件法也可以類推適用」?
問答
惡意傷害、誣告、誹謗
我在111年10月27日因中古機車買賣的消費糾紛於嘉義市政府達成消息申訴案件之和解,我在一個月內把機車報廢;對方就給予我和解金6600,但沒想到111年11月18日向對方索取和解金。反而被毆打成傷導致大便失禁,我向對方提起惡意傷害、誣告還有誹謗。但因為我患有中度憂鬱症,對方在偵察庭堅持沒有這件事。而我提出的證據有嘉義市市政府的和解書、醫院的驗傷單、機車的報廢單,這樣惡意傷害還有其他告訴會成立的機率有多少?因為警察局的資料並未送完全;所以還要開第二次偵察庭來決定是否起訴。我想說自己是否應該提出精神鑑定報告;來證明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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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檢察官偵查期限
想請教各位前輩,檢察官偵辦案件時;是否有規定期限?例如當有人向地檢署或是向警方提出刑事告訴時,此時受理案件的檢察官必須啟動偵查程序,當然可能因為案件的單純度或是複雜度的不同,而會影響到進度。但是是否有相關規定,例如在院方時,就有速審法,但是當案件在檢方時,是否也有類似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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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業工程師
近日找工作時,錄取一家科技公司簡稱A告訴我是做app錢包功能,負責出入金功能開發(但應該沒有直接碰到真的錢,頂多就單純開發功能而已)入職後我被分派到這間公司的分公司簡稱B主管跟我說我是負責做A公司的工作但被分派到B公司我發現B可能有在做博弈業的營運(公司開到很晚)但我並沒有參與營運,我只有單純的開發錢包app功能有幾個問題1.請問這樣我會觸法嗎?2.如果有的話會觸犯甚麼法律呢?3.如果離職後公司出事我還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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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住家樓下有放置捕貓籠被偷
因為野貓造成住家附近環境衛生變得很糟,所以我上網購買了一個捕貓籠來處理,結果附近有鄰居故意拿走我的捕貓籠,我告知他這樣偷拿別人東西會構成竊盜罪,結果她把捕貓籠拿去藏起來沒有做歸還的動作,這樣是否構成竊盜罪,還是有別的罪名可以對他提出告訴
問答
對方是外國人如何撤告?
因為在網路的霸凌事件上我對兩個人提出了妨害名譽的告訴,其中一個已經開偵查庭並和解,和解條件發文道歉+捐款弱勢團體,然後另一位一直沒收到傳票但他看到了前一位的道歉文私下找我和解也捐款弱勢團體了,但我查詢該案件依舊在偵查中所以我打電話去問說把上述狀況再告知了一次,警方說他無法處理我要去自行去地檢署遞撤告書,但我看撤告書的表格我完全不知道該怎麼寫?對方是外國人所以我也是要問出他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住所居住電話這樣?因為沒這位的傳票所以也沒偵字第幾號我該怎麼寫?我網路上找好像也找不到跟我類似的案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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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可以作為恐嚇危害安全的客體嗎?
刑法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請問法人是否可作為本罪的客體,由法人提起告訴呢?
問答
因為對方挑釁,與她說話時不小心打到她,而我右手也有被她扯傷
我媽出殯還沒有火化,所有流程都還沒完成。家裡排行老三的姐姐,卻在當下發紅包,還說是我媽要給大家的手尾錢。備註(手尾錢再法師辦理且在公祭時法師傅都有給大家)。我跟姐妹們都不想拿這紅包,三姐卻不依不饒一直強迫我們拿。我當下已經因為我媽咪往生,傷心欲絕,還要接受三姐挑釁,就與她爭執手不小心滑過她臉。她當下也有抓我右手,我右手也有受傷。她現在對法院提出保護令,並且對我提出告訴(傷害罪)。當天下雨,我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故意跌倒,或是怎樣。我習慣用右手,且右手有受傷跟本沒辦法出很大力氣。PS.1這樣會犯什麼刑法嗎?...
問答
被家人告知有人想殺我
8年前因為我發文提問維修收費是否合理因此店家想對我提出妨礙名譽後來我們私下和解有寫和解書道歉文也有當面道歉最後店家沒提告但在8年後的今天我被家人告知店家跟我家人說想找我麻煩(殺我)家人要我再去跟他道歉他這個行為讓我產生恐懼當初和解道歉他也對我毛手毛腳如果我偷偷錄音是否可以對他提出恐嚇告訴?先感謝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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