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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上訴的原則
在近年受到關注的冤錯案中(徐自強案、蘇建和案),通常要經歷長久的非常上訴才有可能成功推翻原判決。我好奇的是,在審判非常上訴的案件時是否仍然適用無罪推定原則?因為在先前被告已經確定判決了,在這樣情況下法官應當推定被告為有罪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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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是我們被害人要證明對方是「違反被害人意願」,而不是那些加害者要證明我們有「積極同意」呢?
您好:我是《告性侵不成會不會變誣告?》作者紀岳良律師。感覺您對於性侵被害人被反告誣告成罪感到不平,好像形同性侵被害人必須證明自己是不願意的,也認為性行為需要取得對方「積極同意」(明白的表示要),您的感受是真實的,不過部分來自一些不理解,我想分享的是:一、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性侵害告訴時,檢察官要調查「加害人是不是違反被害人意願發生性行為」,被害人可以做的是說出事實,提供證據與配合調查;性侵誣告告訴時,檢察官要調查「被控誣告者到底是不是捏造虛偽的陳述」,被控誣告者要努力讓檢察官相信真的有發生性侵,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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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勒戒後定期驗尿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中第25條之規定驗尿,其中觀察勒戒後法院給予不起訴已經評價,而後續又得列管兩年定期驗尿,是否違反一事不二罰之原則?況且觀察勒戒程序已有醫師評估,認定沒有繼續施用毒品傾向才能釋放,並獲得法院不起訴處分,而列管兩年定期尿液檢測限制部分人民自由,且也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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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接第四台訊號犯罪嗎?什麼是罪刑法定原則?
新聞上會看到,偷接第四台訊號到自己家,不犯竊盜罪的報導。也偶爾會看到偷牽機車或是偷抓了頂安全帽,使用一陣後歸還,不犯竊盜罪的新聞。到底這些行為,不犯罪的原因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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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罪刑法定原則是為了限制誰的權力?又是為了保護誰的權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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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人跟蹤我,並說因為我是退休公教人員的子女,所以無罪,真的嗎?
仇人跟蹤我去買模型(他們有錄影),並說因為我是退休公教人員的子女,浪費公帑,所以他們跟蹤無罪,真的嗎?他們跟蹤我時我沒用手機錄音(影)。但他們並未把跟蹤我的影片上傳到網路。他們是否觸犯無故跟追他人罪和妨害祕密罪?謝謝。
問答
誤以為屍體而殺之,請問是無罪還是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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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緩起訴?和無罪或不起訴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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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為」和「推定」是什麼意思?有什麼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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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生殖子女可以認祖歸宗嗎?
人工生殖子女視為婚生子女,是人工生殖法針對婚生子女所作特別擬制規定,不容許當事人舉證推翻,所以不會產生人工生殖子女以其法律之父、母不具血緣關係而提否認之訴,進而要求捐贈者強制認領的情形。法律上的親子關係,本來就不一定與血緣關係相符透過懷孕和生產的事實,子女和母親之間可以清楚建立法律上的親子關係。而子女和父親之間的法律關係,則依民法婚生推定制度判斷。如果妻子是在婚姻關係中受孕,這段婚姻關係中的丈夫就會因此和子女發生法律上的親子關係。然而,這樣的推定只是因為妻子是在與丈夫的婚姻關係中受孕,不代表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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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是否能非常上訴
前案於101年判決確定,102年執行完畢。後有三案,犯罪時間為106年檢察官依照詐欺罪偵辦於110年原告律師當庭表面要撤回詐欺告訴,而檢察官用擴張犯罪事實以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提起公訴,當年一審判無罪,二審卻撤銷無罪判決以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判決有兩案都尚未判決確定,二審就先行以累去論處,這有算違例嗎?不是要確定無其他案件在進行,才能以累犯判決嗎?且審判長也知道我還有兩案未判決確定。最後這兩案於112年六月14與15日判決確定,一案確定無罪,另一案則維持原判已上訴三審中。巧的是我這三案,都是由同一位審判長宣判。且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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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因法官們舉槌不定造成被告浪費了大把青春在審判上的情況,政府是否需要賠償?而又該如何計算?
1991年發生的汐止殺人案,法官們對於犯罪證據到底是不是足以定被告們的罪,一直沒有肯定的答案,高等法院認為有罪、最高法院撤銷死刑判決;高等法院判決無罪、最高法院也撤銷無罪判決。一直到了2012年,因為《刑事妥速審判法》的規定,檢察官不得上訴,該案才終於定讞,被告等三人終於可以恢復自由身。然而,在此案中,甚至連法官們都還找不到共識,被告等三人就在法官們舉槌猶疑不定間,交出了21年的人生。
問答
離婚後房子歸給誰?
首先要看這對夫妻在結婚時選擇了「法定財產制」或「約定財產制」,如果夫妻雙方未有約定,原則上就會自動適用「法定夫妻財產制」。因為夫妻之間談錢傷感情的觀念,臺灣95%以上的夫妻都沒有另外約定夫妻財產制,所以臺灣目前大多數的夫妻都適用法定夫妻財產制。假設您提問的夫妻適用「法定財產制」,這對夫妻將各自管理名下的財產,並將名下財產分成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例如:死亡、離婚、改定分別財產制等情形),夫或妻現存的婚後財產扣除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慰撫金及債務後,可算出夫妻之剩餘財產,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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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無償借給親友使用,想先了解未來若遇到親友不歸還/耍賴等狀況該怎麼辦。
房子無償借給親友使用,就會成立「使用借貸關係」法律上所謂的「使用借貸」,是指當事人將物品交給他人,而約定他人可以無償使用後返還的契約。因為法律上的契約不用白紙黑字,只要意思合致就可以了。所以題目詢問的「房子無償借給親友使用」,很可能會成立「使用借貸關係」。未來若遇到親友不歸還/耍賴等狀況該怎麼辦民法上對「使用借貸」契約,是有相關法條規定的。就算出借人沒有白紙黑字的契約,也可以找尋相關法條,向對方提出法律上的主張。在這個案例,我們要先判斷一開始借房子的時候,雙方有沒有約定一個期限。如果有約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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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作者可以要求作品不得販售嗎?
嗨~您好,針對您的問題,本文分為以下兩點進行討論︰A與B是否為這本圖文書籍的共同作者?要判斷A與B是否為共同作者,必須要先判斷這本圖文書籍是否為A與B的共同著作。就A寫腳本、B負責畫圖的圖文書籍是在A與B兩人一同創作的合意下共同完成,而且這本圖文書籍無法個別分離A與B的創作而獨立,也就是B的繪圖是依附在A的腳本上而生,A的腳本則透過B的圖像而得以具體呈現,因此依照著作權法第8條的規定,這本圖文書籍為A與B的共同著作,而A與B為該共同著作的共同作者。針對A要求B不得販售這本和A共同著作的書籍的主張有無理由?這裡要先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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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刑法規定中,不罰、免除其刑的意思?
最近看到新聞:被告在火車上殺害警員,經過精神鑑定,認為被告在攻擊時,處於思覺失調症急性發病狀態。最後法院以刑法第19條第1項來判斷,看到新聞稿寫的判決主文是「無罪,施以監護5年。」新聞稿: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8-206368-28db4-1.html想請問刑法規定「不罰」就等於「無罪」嗎?那「免除其刑」又是什麼意思呢?刑法第19條第1項: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期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問答
網路購物時,如果買家沒有取貨,賣家可以尋求法律補償嗎?
(本題由法律百科編輯彭雅立回答)先簡單告訴大家結論:刑事上,如果買家網路下標的時間點並沒有明確真心想要讓賣家受損,或是沒有使用詐術,或是賣家財產上並沒有受到損害的話,買家一般不至於成立刑事犯罪喔。至於民事上,網路賣家面對遲延取貨造成自己運費損失的買家,通常最多只能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或是解除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區分刑事與民事責任說明如下:刑事責任刑法怎麼說?由於刑法對人民侵害程度甚大,沒有必要的話盡量不要動用到刑法來處罰人民,刑法禁止的行為多半會是比較嚴重的行為(像是剝奪行動自由或是偽造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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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的時候共同領養的寵物,若離婚時其權該歸屬誰?
寵物在法律上的地位是「物」中的「動產」,如果要判斷寵物歸屬於誰,其實就是在討論寵物的所有權。可依照「寵物登記(植晶片)」的飼主名字作為所有人的判斷參考,但不一定代表登記的飼主絕對就是所有人。實務上一般會以寵物登記的飼主名字作為判斷參考如果是共同領養的情形,只能以其中1人作為寵物登記的飼主。依動物保護法第19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寵物,必須辦理寵物登記,並植入晶片,以證明飼主的身分。如果寵物轉讓、遺失或死亡,也必須向登記機構辦理。目前,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農委會規定「犬」要強制辦理登記;也有縣市政府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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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
(法律百科編輯朱繼亨回答)夫妻離婚時,法院在判斷子女親權行使,會考量「子女最佳利益」,其中諸如子女意願、人格發展、經濟能力、感情狀況……等,都是法院的考量範圍。由於「子女最佳利益」原則是一個不確定法律概念,欠缺具體判斷標準。所以法務部就學者提出的見解以及實務所為裁判,配合民法規定後,整理出一些參考原則,用來協助法院酌定或改定親權時的審酌判斷。幼兒從母原則子女為嬰幼兒時,因一般常識認為嬰幼兒比較需要母性的養育,故針對嬰幼兒個案,如無特殊情形,通常優先以母親為親權人。子女意思尊重原則未成年子女若已成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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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法官算是有「曉諭當事人」或「行使闡明權」嗎?
旅客與旅行社發生糾紛時,可以先走調處程序回答問題之前,需要先說明一下旅客與旅行社的糾紛在進入法院之前,可以走調處程序。如果簽約的旅行社,是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的會員時,旅客對於自己權益的受損,可以先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提出申訴。接著這個案件,會由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內部的旅遊糾紛調處委員會來處理,由這個委員會來判斷是否需要運用協會會員(也就是旅行社)繳納給協會的保障金向消費者代償,或是促使消費者與旅行社成立民法上的和解契約。調處程序中的和解契約成立後,產生爭議該怎麼辦?和解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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