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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要檢驗有責性階層的『故意責任』是否僅是要檢驗罪責要素(責任能力、不法意識、寬恕罪責事由中)中的『不法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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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刑法第227條第3項規定:「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這個罪刑的立法理由是未成年人的身心發育還不成熟,無法做出一個是否可以發生性交的決定,因此國家藉由法律來保護其性自主權,使得一個未成年者就算是在自願的情況下與他人發生性關係,未成年人仍會被認定是一位性侵的受害者,而與之發生性行為的18歲以上的成年人都是性侵罪的加害者。因此,雖然你已年滿15歲,但就算你跟你的男友是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性關係,由於你的男友是24歲,有責任能力,因此已觸犯刑法第227條第3項規定的性侵罪。由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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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上針對行為能力限制的目的為,保護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然為何此限制是以否定上述兩種行為能力人之行為能力為前提,而非原則上承認其行為能力,僅單就不利於其案件時,再個案判定其是否具判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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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為何胎兒繼承財產,被繼承人之債權人起訴請求法院命胎兒清償債務"無權利能力?另外:1.胎兒之繼承權被侵害,請求回復其繼承2.胎兒與母親及兄姊共同繼承土地,胎兒之母以自己與胎兒為原告,其餘繼承人為被告,起訴請求分割該地1.2.為何胎兒有權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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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刑事案件適用刑法第19條第1項,有可能判斷結果是喪失辨識能力,但未完全喪失控制能力嗎?不知道能否舉例幫助我更了解?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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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成年的話,很多事情都不能自己決定。到底幾歲之後,才可以自己決定像是買機車這種事情?那在成年前,我做的決定就一定是無效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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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給付是被資遣的員工享有的法律保障,請問如果是一年定期契約,契約到期後自動終止勞動關係,那麼員工可以請領失業給付嗎?如果只有3個月的定期契約呢?另外看到勞動部新聞提到新規定「無工作收入之父母納入失業給付及職訓津貼眷屬加給範圍。」如果不是父母,而是我照顧的其他長輩(祖父母、單身年邁叔叔)就不算在內嗎?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47512/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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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為夫妻,甲懷孕了,乙在99.5.1被司機丙撞死,甲於99.7.1生下丁,丁一出生就被判為植物人,但變成植物人的原因是產檢時醫生a的疏失才導致,丁可否像丙和a主張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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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的名稱法院審理時,必須去判斷被告有沒有參與審判、接受審判的能力。這樣的能力,在刑事訴訟法上稱為「就審能力」(又稱「受審能力」)。法院要主動去判斷被告有無就審能力法院需要主動判斷被告有沒有就審能力。被告的就審能力,大致可以分為兩種情況:因為疾病無法出庭這個時候被告需要提出一些證據去說服法院,自己確實是因為疾病無法出庭,例如醫師開立的診斷證明書;另外如果被告住院的話,法院也可以直接請被告就診的醫院進行鑑定。被告是否可以意識到自己正在參與刑事訴訟程序、可以一般應對進退溝通維護自己訴訟權益這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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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循提問者的問題脈絡,與房東間有糾紛似屬民事爭議,故以下會以「民事」爭訟為背景進行回答:一、關於對話者間的錄音存證能否在法院訴訟上使用,無法一概而論,必須由法官綜合相關事項來權衡判斷,而權衡的標準,可參著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1455號民事判決:「...又民事訴訟之目的與刑事訴訟之目的不同,民事訴訟法並未如刑事訴訟法對證據能力設有規定,就違法收集之證據,在民事訴訟法上究竟有無證據能力?尚乏明文規範,自應權衡民事訴訟之目的及上述法理,從發現真實與促進訴訟之必要性、違法取得證據所侵害法益之輕重、及防止誘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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姻親關係消滅的原因依照民法第971條的規定,姻親關係消滅的原因確實只有「離婚」和「婚姻經撤銷」2種;如果是配偶一方死亡,尚生存的配偶與亡者方親屬的姻親關係,並不會消滅。相較之下,日本民法有規定夫妻一方死亡時,生存配偶可以以意思表示消滅與死亡配偶親屬間的姻親關係,但是我國目前並沒有被採納這種制度,所以現行法姻親關係消滅的原因,仍然只有離婚、婚姻經撤銷2種。扶養死亡配偶的父母到終老?雖然姻親關係不因死亡消滅,但是要求夫妻一方負擔扶養他方父母的義務,仍然要符合以下扶養的法定要件才會發生:夫妻一方扶養他方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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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和監護人並不相同。「法定代理人」是為了協助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法律行為設計的制度,只有父母會是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是為了避免規範有漏洞另外設計的制度,如果未成年人沒有父母,就會改由監護人來協助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詳細請參考:楊舒婷(2019),《什麼是行為能力?幾歲才有行為能力?法定代理人和監護人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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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中,A說出實情之情形,為審判外(非於法庭上)自白,而由他人轉述者,本質上並無異,故應受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項自白法則之規範。故,假裝成可信任之人而取供,謂詐欺取得,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自然不得作為證據。但實務上,除非被告後已受充分告知其權利(如不自證己罪、緘默權等等)且無外力干預時,肯認該陳述,或有可信之特別情況、已經給予被告充分詰問之適當機會,以確保該陳述之真實性,方為合法證據。或依刑事訴訟法一百五十八條之四條權衡理論,由法官審酌人權保障及公共利益個案判斷。毒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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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刑事訴訟法第487條規定,此附帶訴訟僅限於刑事訴訟程序進行,並不包含少年事件程序,所以若是被告是12歲以上而未滿18歲之人,就不能附帶民事賠償,必須另外提起民事訴訟。能不能向家長(法定代理人)求償,必須先確認那名未成年人已經構成民法上的侵權行為。如果已經構成,還必須確認家長有沒有好好負監督責任:如果家長沒有善盡監督責任,他就必須為未成年人的行為負責,可以向他單獨求償,或者要求負起連帶責任。反過來說,如果家長有好好監督,就無法向他求償了。但法律為了保障公平,如果家長有好好監督而不用負責,您仍可以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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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由法律百科編輯高子涵回答)因為您對實際情況的描述較模糊,以下只能提供一些職場霸凌的解決方向,及說明需要負擔的法律責任,希望能給您一些幫助。而問題中提到言語暴力類型的職場霸凌,可能會涉及刑法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不過還是要視具體情況個案判斷,建議可以參考以下說明,向權責單位尋求協助。職場霸凌的意思職場霸凌指在工作場所中,雇主濫用權力或是怠於管理,自己或縱容其他員工積極或消極地對同事進行持續性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造成對方身心壓力。類型包括肢體暴力、言語暴力與性騷擾等。而職場霸凌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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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朋友因原家庭有性暴力等問題未成年時離家出走,現已過一段,於上個月已滿18歲。如今想辦理撤尋,但害怕被原家庭帶回,故有幾個問題想代為詢問:1.現已成年是否還會通知家人帶回2.身上無任何證件,有查詢自行前往派出所撤尋不用攜帶證件是否正確3.是否可以異地撤尋(非原報案之派出所,跨縣市),還是一定要返回到原報案之派出所撤尋呢,如果要回去警方是否能協助送回(北部-南部)?在此先感謝幫忙解答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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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滿18歲了(有告知父母要搬出去住)但父母報我失蹤人口(覺得我是離家出走).1.在路上被警察攔到會被帶回嗎?還是會怎麼樣呢?2.我滿18可以自己去警察局撤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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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的行為是否構成無權代理,以及長輩可不可以拒絕承認,需區分情形:長輩是完全行為能力人或僅為受輔助宣告人如果那名長輩只是一時性的意識不清,並非長久昏迷,仍然有完全行為能力。即使受到輔助宣告,任何人仍不得任意處分他的財產,子女以長輩名義解除定存,構成無權代理,長輩是可以拒絕承認的。若長輩已受監護宣告,成為無行為能力人假設長輩已受到監護宣告,並且法院依職權選定那位子女為法定代理人時,依照民法第1113條、第1098條第1項、第1101條的規定,因為支付醫療費用符合長輩的利益,所以該子女在解除定存的事項上,是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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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一個客戶要做網站,他手下有大概30幾個妹妹都是在做援交的。他只做熟人生意,熟人要看妹妹就把網站給他看。那委託我們做網站,說網站、網址都要國外的(也怕被抓)btw:網站照片內容三點不漏、且都滿18歲、無色情影音、無任何性交圖片,只是單純自已會館內妹妹穿很露骨的照片。請問我們做網站的人會算違法嗎?若違法涉及到的那些罰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