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一、室內裝潢工程多屬包工包料的承攬契約坊間的裝潢工程,多半是約定由裝潢公司準備材料並施工的包工包料承攬契約。通常先由客戶與裝潢公司人員討論,經裝潢公司推薦合適的材料供客戶挑選,雙方再簽訂合約。此外通常會附上估價單、施工圖說等文件作為合約的一部分,約定這次裝潢工程應採用的材料型號、數量、款式、運費以及施工報酬等資訊,並由裝潢公司依約採購材料、施工。二、沒有按照契約施工、施作品質不良,驗收時如何判斷算不算瑕疵?實際常見的爭議是裝潢公司沒有依照雙方約定,而以其他廠牌或型號的建材代替作為施工材料;施工後...
文章
租約經公證後,可以持租約與公證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無須再提起訴訟:一、租賃契約方式租賃,即雙方當事人約定,一方將租賃物交給他方使用收益,他方支付租金的契約。原則上為不要式契約,雙方口頭約定即可;但需特別注意,不動產租賃如果租期超過一年,建議以書面簽約,如果沒有書面則會視為不定期租賃。其實一般便利商店販售的租賃契約範本,就可以直接拿來使用簽訂租約。二、租約公證書填寫(一)雙方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居住所地址電話。(二)「請求公證之法律行為事實或私權事實」欄,填寫「當事人間訂立房屋租...
文章
辨認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係,可以適用民法何類型的契約,是處理法律問題的必須步驟。一旦知道當事人之間可以適用民法的有名契約,就會知道遇到個案契約沒有約定的爭議,可以依照民法哪些規定處理。隨著時代進步,許多契約內容逐漸超越最初民法制定者的想像,形成無名契約或者是混合契約,也就是在一個契約內包括多個典型民法規定的契約特徵(例如本篇消費者與發卡機構之間的契約關係,見圖1);或者甚至形成民法未曾處理過的契約特徵。圖1信用卡交易的當事人,以及各當事人之間的契約定性資料來源:作者自製。一、消費者與發卡機構間(A與B...
文章
一、夫妻財產制度的選擇影響婚前甚至婚後財產的安排規劃,但大多數民眾對於我國夫妻財產制度都一知半解。夫妻財產制可分為法定及約定,其中約定財產制又分為共同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各種制度特色如表1。表1法定、約定財產制比較 法定財產制約定財產制說明分別財產制共同財產制夫妻各自名下的財產,各自享有所有權,債務各自負擔,但是當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如:一方死亡、離婚等),剩餘財產較少的一方,可以向較多的一方,請求差額的1∕2。若夫妻有一方計算出來的結果,不僅沒有剩餘財產,反而是負債,則以零計算。法定財產制度下最大...
文章
隨著信用卡的普及,越來越多人只帶著幾張卡便出門消費,儘管便利,但也因為卡片面積小,很有可能不小心就遺失了自己的信用卡,一旦卡片遺失,會產生被有心人盜刷的風險,為了避免憾事發生,持卡人發現信用卡遺失時該怎麼辦?遺失後的盜刷費用,持卡人要負擔什麼樣的責任?一、遺失信用卡後要進行的動作:掛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針對信用卡的持卡人和發卡銀行之間的信用卡權利義務關係,公布的信用卡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容有例如持卡人有妥善保管卡片的義務、契約中不可以記載廣告僅供參考等等。發卡銀行與消...
問答
(本題由法律百科編輯朱繼亨回答) 房東出售房屋,不需要經過房客同意在民法的概念,「所有權」跟「使用權」是可以分離的(例如:出租房屋時,所有權屬於房東,使用權屬於房客)。而房東出售房屋是「所有權移轉」,對房客的使用權無關。然而,真實生活中,房東換人對房客相當容易造成影響。所以民法有「買賣不破租賃」的規定:如果舊房東跟房客的租賃契約還沒到期,新房東就必須承認這份契約,不能任意終止租約侵害房客的權益。綜上,房屋的買賣跟租賃,是兩個獨立的契約,而且房客有「買賣不破租賃」的民法規定保障。所以房東計畫出售房...
文章
圖1以「業務性質變更」為理由解僱勞工,合法嗎?資料來源:黃胤欣/繪圖:Yen 一、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4款規定終止與勞工間之勞動契約,除須具備業務性質變更外,還須符合「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之要件(見圖1)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4款規定的「業務性質變更」,是指除雇主本身營業事業項目變更外,包含因經營事業之技術、手段、方式變更,或雇主經營決策改變,造成業務產生實質變異情形。至該條款後段規定的「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則是指如雇主有其他手段可以安置勞工,例如企業內調職...
文章
一、什麼是解僱?與資遣有什麼不同?在我國勞動基準法規定中,由雇主發動終止勞動契約的情形,都是解僱。但解僱的性質可分為「懲戒型解僱」與「經濟型解僱(資遣)」,兩者的差異為雇主是否須發給勞工資遣費,以及雇主是否需要提前預告勞工將被解僱的情形,以下分別簡單介紹。(見圖1)圖1解僱的類型有哪些?資料來源:黃蓮瑛、黃偵甯/繪圖:Yen(一)經濟型解僱(資遣)如果是因為公司經營不順利、業務性質變更或勞工無法勝任工作等原因,使公司無法再繼續僱用勞工,而須終止勞動契約時,依法雇主必須先行預告,預告的期間長短會因為任職...
問答
在實體店面常見告示標語,例如「在本商場偷竊者,一律罰款10倍」,或「本遊樂場禁帶外食」等,這些告示在法律上並不一定有效。雖然部分告示有定型化契約效力(例如:停車場門口的費率告示牌),但若有違反法律強制、禁止規定或顯失公平約定的情形(例如:「於本停車場停車需留鑰匙,本停車場不負保管責任」告示),仍不生法律效力。依您提問內容:書店牆上「拆封視同購買」的告示標語,並不一定有法律效力,仍須視個案或不同商品而定(例如:拆封後能否回復原狀),建議於拆封前先詢問店家,可避免爭議。較類似的例子是書店常有封膜書籍,...
文章
圖1訴訟上和解vs訴訟外和解比較表資料來源:陳家誼/繪圖:Yen一、訴訟上與訴訟外和解的差異(見圖1)和解有分訴訟上的和解與訴訟外的和解,兩者的效力不同,所以在討論如何救濟之前,要先確認是屬於怎樣的和解。(一)訴訟上和解規定在民事訴訟法第377條至第380條之1,當事人間在訴訟過程中若想要和解,可以向法院聲請,此時法院就會開始定和解方案,雖然還是在法院裡,但已經不是訴訟程序而是討論和解;或法院在訴訟過程中也可以主動試行和解。當事人決定接受和解方案後,訴訟上和解成立。和解成立應做成筆錄。依照民事訴訟法第380條1項...
專區 - Podcast
時值年末,到了各個工作場所舉辦尾牙的季節,除了感謝勞工一年來的辛勞之外,也是工作單位中成員彼此聯絡感情的場合。但如果為了籌備尾牙卻造成問題,那可就不太好了。籌備尾牙跟參加尾牙,是單純的吃喝玩樂抽獎,或者其實是工作的一部分?如果不想跟同事social,拒絕出席尾牙會怎麼樣嗎?在尾牙上擺雞頭決定全體留任或叫人捲鋪蓋,到底O不OK呢?雖然有些職場文化與習慣,勞資雙方並不會特別爭執,但其實有些事情涉及到法律規定,包含工時、出缺席,以及勞動契約的內容是否合法,為了避免爭議,相關法律要了解,尾牙才能開心不踩雷!本集...
文章
圖1碰到高利貸要怎麼辦?資料來源:雷皓明、張學昌/繪圖:Yen一、利率有法定上限利率在我國是有法定上限的。依照民法第205條,我國的利率有每年16%的法定上限,若約定年利率超過16%,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信用卡、現金卡的循環信用利率,另依照銀行法第47條之1第2項,年利率不得超過15%。二、超過法定利率上限16%如果借貸契約約定年利率超過16%,債權人向債務人請求返還借款時,債務人可以只返還本金以及符合法定利率的部分,超過法定利率部分的約定無效,不必返還。例如,A向B借款100萬,約定借款期限為一年,年利率25%。一年後,B向A請...
文章
一、商船船員應適用船員法還是勞動基準法?船員所受僱的本國航運公司,事業營業項目主要可能涉及運輸、船務代理等,若沒有特殊情況,原則上屬於應適用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的運輸倉儲業,因此,船員與雇主簽訂勞動契約,在船員與雇主具有勞動從屬性,而屬於勞工的狀況之下,可以適用勞基法的最低制度性保障。不過,為了因應船員的特殊工作性質,立法者另外制定了「船員法」這部特別法,作為船員勞動關係的依循,當船員法有特殊保障船員的規定時,應優先適用船員法,而將勞基法列為補充規定,在船員法沒有規定時,才能適用勞基法的規定...
問答
看敘述,購買的步驟應該是:先網路上看到鞋子的圖片與影片,但沒有表示鞋底品質,接著在實體店面試穿,看不到鞋底,心中決定要買這雙鞋子,向實體店家表示要預購,並且付了一筆訂金,到實體店面取貨,向店員反應鞋底沒有止滑紋路,店員表示鞋子的品質本來就是沒有止滑紋路。把鞋子帶回家,想退回鞋子並取回訂金。以上順序如果有誤,再麻煩告知。可能會影響判斷結果。 首先要釐清的問題是,這樣的購買過程,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的7日內可以無條件退貨的通訊交易?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的立法目的,是為了保護沒有辦法實際檢查商品的消費者...
文章
一、預售屋簡介依照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4條第3款,預售屋是指領有建造執照尚未建造完成而以將來完成之建築物為交易標的之物。房屋交易除了新屋買賣與中古屋買賣,以預售屋方式買賣房屋也是常見的交易方式。本篇就要來討論預售屋可能產生的爭議。二、兩個常見爭議(一)廣告不實由於預售屋尚未建造完成,買家無法親自確認,賣家往往以誇張廣告來吸引買家購買。為保護買家不被廣告所誤導,公平交易法與消費者保護法分別有對此規定。依照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事業(也就是賣家)不可以對足以影響交易是否成交的事項,以虛偽不實或...
問答
原則契約內可以有印刷打字與手寫字,除非雙方有特別約定須用一定的方式(如必須全部用印刷打字)才能修改契約內容,否則以手寫字修改是有效的。請參見:書面契約內容混雜了印刷打字與手寫字,有效嗎?
文章
一、房客常見的違規態樣房東將建築物交付給房客後,由房客占有管領使用,其間可能發生房客違反建築法或都市計畫法使用租賃物之情況,常見的態樣如:(一)擅自興建違章建築或違反使用分區規定例如房客將陽台外推、二次施工增建夾層、增設遮雨棚,或將工業區或住宅區房屋作商業使用等。(二)未經申請核准領得變更使用執照,擅自變更用途;或未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例如建物原核定作為店鋪或辦公使用,房客卻擅自違規經營KTV,又於裝修建築物隔間牆面及天花板時未使用防火材料、安全梯(門)封閉或阻塞(堆積雜物)。(三...
文章
原則上勞工辭職應該提前通知雇主,不可擅離職位,除非符合勞動基準法的例外條件,才不須提前通知。一、勞工辭職原則上應提前通知(見圖1)圖1勞工想離職怎麼辦?資料來源:雷皓明、張學昌/繪圖:Yen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5條,在不定期契約中,勞工終止契約(辭職)準用雇主終止契約的提前通知規定,也就是說雇主與勞工雙方要終止關係都應該事先向對方通知。如果勞工不提前通知,雇主可能依照民法第184條向勞工請求賠償因未提前通知所遭受的損害。根據勞工的年資不同,要遵守不同的期限對雇主提前通知:(見圖2)圖2勞工離職要提前多久通知(...
問答
主辦單位須負何種責任?演唱會門票退票,在法律上應屬於「解除買賣契約」的情形,則主辦單位依照民法第259條第2款,負有「加計利息並退還款項」的責任。至於,因為雙方間沒有約定好要「何時」退款,而且如果沒有以存證信函催告主辦單位返還,可能無法額外主張遲延責任。要用什麼方法快速取得退款?比較簡便的方法,就是以主辦單位為相對人,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於法院許可核發後,再持該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向法院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本回答僅供參考,由於涉及個案,建議仍向專業律師求助。註腳民法第259條第2款:「契約解除時,當事...
文章
一、競業禁止條款的發生原因及有效性企業為了保護自身營業秘密,常常與員工簽署各種保密協議;除此以外,企業也可能要求員工簽署競業禁止相關文件,以避免員工在公司上班時或離開公司後擅自使用公司的營業秘密,造成企業競爭優勢受到損害。競業禁止條款是不是有效?企業可不可以禁止員工從事相同或類似的工作,臺灣法院基於契約自由考量,除非明顯違反法律強行規定,或是屬於定型化契約而對員工造成不公平,否則大多數情形都會承認競業禁止條款的有效性。二、外界對於競業禁止條款的常見質疑企業可不可與員工簽署「『離職後』競業禁止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