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典
圖1公開播送權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以有線電、無線電等廣播系統傳送訊息的方法,向公眾傳達聲音、影像的著作內容(著作權法第3條)。公開播送權及公開傳輸權最大的不同在於,公開播送是的「單向即時」播送,例如電視播出、廣播播送;而公開傳輸權是「得以隨選播出」,例如Netflix、Youtuber放在頻道上的影片。註腳著作權法第3條:「I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二、著作人:指創作著作之人。三、著作權:指因著作完成所生之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四、公眾:指不特定人或特...
問答
在最近高雄市觀光局善用已故導演齊柏林「飛閱高雄」短片的事件中,高雄市觀光局長稱此短片為高雄市之公共財,在後續更指出此短片之著作權與著作人格權皆是屬於高雄市政府所有,但是著作人格權不是具有一身專屬性屬於不可轉讓或繼承的智慧財產權嗎?那請問高雄市政府是如何取的著作人格權的呢?
文章
一、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制度的功能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制度的功能在於,解決因不法或違法行為而造成的損害,應由誰來賠償,並且界定出賠償的範圍。二、侵權行為的種類(一)不同的侵權行為,民法交由不同法條處理。為了讓大家更認識此制度,有必要介紹侵權行為的種類。一般侵權行為民法第184條中包含了三種侵權行為的類型(表1),分別如下: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本文先介紹此類型,以下其他類型將於後篇文章中介紹。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的方法損害他人利益(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違反保護他人的法律,致...
文章
原則上在實際創作者完成著作時,實際創作者就享有著作權,但當著作是由多數人合力所完成,或著作創作過程中所需資金、資料或其他資源是來自於實際創作者以外的人(例如雇主或出資者)時,還是當然由實際創作者取得著作權嗎?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此時該如何保障雇主或出資者提供資源所應取得的對待效益?這類著作的著作權應該歸屬於誰的議題,即為此處所要說明的。著作權,依據著作權法第10條,原則上由完成著作的人單獨取得且享有,但對於共同著作、職務著作與出資著作來說,有例外情況,本篇先討論共同著作的著作權歸屬。(見圖1)圖1什麼...
文章
著作權法以保障著作人權益為目的,然而著作權法所保障的對象究竟為何?是如同書籍或音樂光碟般的有形物,還是書籍或光碟的內容?又若是書籍或光碟的內容,受到保障的是所呈現的思想、概念或原理,還是表達思想、概念或原理的方式?此外,受著作權法保障的對象(客體)有哪些類型?著作的概念與類型(一)、(二)、(三)、(四)系列將介紹著作權法基本概念。一、著作的概念智慧財產權是國家為保障人類精神活動成果,藉由法律賦予特定人對該精神活動成果的權利,權利人得獲取相當利益且避免他人侵害,並兼顧調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功能。因此...
辭典
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著作人在完成時起所享有的權利,就是著作權。著作權在完成的當下就享有,並不需要特別登記或註冊。著作權可以分成著作人格權和著作財產權。註腳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1款:「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3款:「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三、著作權:指因著作完成所生之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著作權法第10條:「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但本法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辭典
圖1智慧財產權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智慧財產權依照保護面向主要有: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營業秘密,及其他。著作權著作權可以分為著作人格權、著作財產權,著作權保護的是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舉例:畫家創作一幅油畫,是有保護價值的藝術創作,屬於著作。專利權專利可以分為發明專利、新型專利、設計專利。專利是法律承認的發明、創作技術。專利權需要經過政府審查,政府核准後會公告專利技術,同時給予一定的保護期限,在保護期間內其他人不能隨意使用這項專利技術。舉例:取得專利的A配方藥品,在保護...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出資請人創作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出資的人與被聘請創作的人會需要。著作權包含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前者是表現自己姓名的權利,後者是著作的經濟利益。而著作財產權在出資請人創作的時候,著作權原則上歸實際創作的受聘人所有,但也可以用契約來約定,讓出資人取得著作權。而著作財產權原則上同樣由受聘人所有,若出資人跟受聘人以契約達成約定,出資人也能享有著作財產權。如果出資人與受聘人決定讓著作財產權屬於受聘人,可以參考本則範本。範本的來源出資聘人完成著作契約(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的範本,來自...
文章
一、測謊的可信度—法院採信比率   人說謊時通常會引起不自主的生理變化,產生呼吸急促、血液循環加快、流汗,這些變化不易以肉眼觀察。測謊屬於心理鑑定,當訓練合格的測謊人員實施完善的測謊時,準確度約85%至95%。因此測謊是分辨受測人是否說謊的有效方式,被告有時為證明自己清白,也會要求測謊。依一份我國的實證研究,地方法院採信測謊達75.7%,高等法院採信測謊達71.5%。二、能不能拒絕測謊目前測謊大多由檢察官於偵查階段或法官於審判時囑託調查機關或警察機關為之,測前應告知受測人有人格權、被告有緘默權,可拒絕測謊並簽「測謊...
問答
甲跟乙共創作了一本繪本,內容主要是共同構思的,甲再負責將文字打出再交由乙負責美編、繪圖、試印。一開始甲對日後出版並無表示異議,後來和乙鬧翻後,乙自行找廠商溝通,甲在得知後表示不同意授權出版。根據著作權法第19條:I共同著作之著作人格權,非經著作人全體同意,不得行使之。各著作人無正當理由者,不得拒絕同意。想問:1.怎樣的狀況可以構成正當理由?有沒有實際範例參考?2.如果甲方在多次溝通下,仍不願意授權出版,那乙方是否只能放棄出版?
文章
一、什麼是同人誌?「同人」一詞,源自於日語「どうじん/Dōjin」,指一群有相同愛好的人,同人文化的內容包含角色扮演(Cosplay)、創作與販售同人誌等。同人誌(日語「同人誌/どうじんし/Dōjinshi」)是指同人作出的書刊或圖畫。假設相同的興趣是某一部漫畫,同人會藉由這部漫畫的角色、劇情、世界觀設定等來作出同人誌。以下只針對「使用別人已經創作出的角色、劇情、世界觀設定,另外作出同人誌」會不會侵害原著作人的著作權進行討論,並且以原著作是漫畫、原著作人是漫畫家(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都由漫畫家自己享有)來舉例。二...
範本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出資請人創作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出資的人與被聘請創作的人會需要。著作權包含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前者是表現自己姓名的權利,後者是著作的經濟利益。而著作財產權在出資請人創作的時候,著作權原則上歸實際創作的受聘人所有,但也可以用契約來約定,讓出資人取得著作權。而著作財產權原則上同樣由受聘人所有,若出資人跟受聘人以契約達成約定,出資人也能享有著作財產權。如果出資人與受聘人決定讓著作財產權屬於出資人,可以參考本則範本。範本的來源出資聘人完成著作契約(著作財產權歸出資人)的範本,來自...
文章
一、什麼是「履行同居義務」?民法第1001條規定,夫妻間互負履行同居的義務,但何謂「履行同居義務」呢?法條、學說及實務都沒有具體舉例,而從一般人的社會觀念來看,夫妻兩人同居所發生一切正常關係的行為,包含同宿一處、一起飲食、發生性關係等,都屬於夫妻雙方互負義務的內容。不過,夫妻一起生活,並不是所有行為都必須同進同出,各自仍保有私人領域與正常社交,所以在有正當理由的情形下,夫妻一方可以不用對他方負履行同居義務,例如因工作關係需短暫離開共同的住所或居所、為照顧探望父母而回家、與同事聚餐而未回家吃飯、身心不...
辭典
又稱慰撫金、非財產上損害賠償、精神上損害賠償。是指他方侵害自己的人格權等權利,令自己感到精神上痛苦時,可依法律特別規定請求的賠償。註腳 民法第18條:「I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II 前項情形,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
文章
一、著作權法同時保護了著作權人以及整體文化發展的利益,在保障著作人的部分,按照保護的內容是比較難量化的名譽、聲望等人格利益,或是能在市場變現的經濟利益,又可分為「著作人格權」以及「著作財產權」。著作人格權不能讓與或是授權給他人;而著作財產權則可讓與及授權,授權方式可分為「專屬授權」、「獨家授權」以及「非專屬授權」三種。(見圖1)圖1著作財產權有什麼授權方式?資料來源:李昕/繪圖:Yen二、案例中,將影集放到播放平台播出,會涉及A對影集的重製(如:影像處理、上字幕、剪接)及公開傳輸(如:透過網路在特定平...
問答
您好,這邊想請教諮詢下,我是退費的會員,對方是健身房顧問,因為健身房遲遲無法如期開幕使用,因而引起廣大會員不滿申請退費,而我是已經申請退費的會員,我因為不滿公司拖延退費款項,我進而PO我與專員line的對話在臉書社團上,對方得知後提告我侵害他人格權,我Po的截圖內容顧問大頭像放置最大看的話也模糊不清辨別不了他是誰以及對方是英文名稱,非中文名字,想請教這樣是會有構成他個人資料侵害問題嗎?謝謝平台解答
文章
本文為《當文創遇上法律:讀懂IP授權合約》之精選書摘。IP以字面意思來說是智慧財產權(IntellectualProperty)的縮寫,但除了智慧財產權中常見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授權以外,作者更進一步認為在文創產業中,如姓名、肖像等人格權也隨著社會活動而存在經濟價值,而不限於智慧財產權。文創產業中的IP經營與授權,有許多面向可以討論。 文/賴文智律師不同種類的IP應用的情境不同,以下介紹幾種文創領域較常出現的IP授權合約類型:一、圖像授權以角色為主的IP,絕大多數都會進行圖像授權,像是授權服飾業者製作T-Shirt、貼紙、外包裝(...
辭典
指透過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間接、永久或暫時的重複製作(著作權法第3條)。 註腳著作權法第3條:「I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二、著作人:指創作著作之人。三、著作權:指因著作完成所生之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四、公眾:指不特定人或特定之多數人。但家庭及其正常社交之多數人,不在此限。五、重製:指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間接、永久或暫時之重複製作。於劇本、音樂著作或其他類似著作演出或播送時予以錄音或錄...
文章
在前一篇文章中,針對媒體報導屬於「事實陳述」或「意見表達」加以介紹。本篇則要進一步討論,媒體報導前應該盡到的查證義務是什麼?並延續本系列文章的案例,討論退休法官B因為記者A撰寫相關報導而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到底有沒有理由。圖1怎麼樣的媒體報導已經侵害名譽權,需要賠償?資料來源:喬正一/繪圖:Yen一、合理查證義務的幾個重點(見圖1)(一)需證明自己有盡力查證媒體或記者不用自行證明他的言論內容確實是真實的,只要提出的證據資料,認為有足夠理由確信媒體或記者自己所報導的內容為真實即可。這是依照大法官在釋字50...
辭典
又稱慰撫金、精神慰撫金、非財產上損害賠償。當他方侵害自己的人格權(包含貞操權)等權利,令自己精神上感到痛苦時,可依法律特別規定請求的賠償。註腳民法第18條:「I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II 前項情形,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