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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會被視為酒駕?酒駕的罰則是什麼?
一、酒駕會觸犯刑法中的醉態駕駛罪,喝醉可能讓人失去正常判斷力而成為無責任能力,無責任能力在刑法上可減免刑罰,為防止有人藉此規避刑罰,因此特別規定若酒醉是自己造成的就不能免責,稱為原因自由行為。以下是酒駕的判斷標準:(見圖1)圖1關於酒駕要知道的是.....資料來源:黃郁真/繪圖:Yen(一)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把車開到停車格也算駕駛,若只是坐在車裡聊天休息則不算,動力交通工具包含汽機車、電動腳踏車,不含一般的腳踏車。(二)吐氣的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只要酒測達到取締濃度就認為對用路人造...
辭典
無名契約
圖1無名契約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法律上沒有特別名稱的契約,又稱為非典型契約,是相對於有名契約的契約類型。因為民法沒有明確規定,只要當事人之間同意、沒有違反民法的公序良俗跟強行規定,就可以成立。無名契約又可以分成2種:純粹無名契約契約的權利義務等內容完全沒有法律規定。混合契約融合了2種以上有名契約的內容,遇到爭議時,要具體看該契約條款涉及哪個有名契約的要素,然後適用該有名契約的規定來處理。註腳邱聰智(2003),《新訂民法債編通則(上)》,新訂1版,頁34。民法第71條:「法律行為,違反強制或禁止之...
辭典
無償行為
圖1無償行為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在民事法律行為中,如果兩方當事人中,其中一方當事人,付出了民法上的物、權利或行為,而沒有得到相對應的代價,這時這一方當事人所作的,就是法律行為中的無償行為。而贈與是最典型的無償行為,例如送生日禮物給朋友,並不會特別要求朋友要付出相當的代價才能收禮(當然,朋友也可能回送生日禮物,但法律上沒有強制規定朋友要回送)。除了贈與之外,把東西單純借給別人免費使用(法律上稱為使用借貸)也是一種無償行為。跟無償行為相對應的概念是有償行為。註腳定義參考王澤鑑(2012),《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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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的保管責任及修繕責任分別由誰負責?房東不修繕,房客該怎麼辦?
圖1在外租屋,保管、修繕房屋由誰負責?資料來源:黃郁真/繪圖:Yen一、租屋的保管責任(見圖1)在外租屋,房客對房屋有保管的義務,如果因為沒依照通常或約定的方法使用,使得房屋毀損時,就必須賠償房東的損害,舉例如下:(一)房客在颱風期間沒有清掃陽台的樹葉、石頭等,影響陽台排水進而使室內淹水,家具損壞。(二)房客未經房東同意將租屋裡的電器、家具搬走。(三)不當使用延長線造成火災(有重大過失時)。(四)承租廠房,電焊時卻沒未採取防護措施或移除易燃物,使火花噴濺造成火災。二、租屋的修繕責任(一)原則由房東負責...
辭典
準中止犯
圖1準中止犯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一個人開始進行犯罪(法律上稱為「著手」),在犯罪行為還沒有完成之前,出於自己的意願想補救自己的犯罪行為,試圖扭轉原本將會發生的結果。但是最後犯罪的結果之所以沒有發生,跟這個人的努力沒有因果關係。但考量到這個人已經做了真摯的努力,法律上也會和中止犯一樣,給予這個人減輕或免除刑罰的優惠。例如A原本想持刀刺死情敵B,看B倒在血泊中而心生悔悟,叫救護車來試圖拯救B。但剛好路過的計程車司機C緊急把B送到醫院讓B獲救。這時B獲救跟A叫救護車的行為沒有關聯,但A依舊針對殺人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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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裁判離婚前的強制調解?
如果具婚姻關係的雙方,針對離婚相關事項有爭執而無法協議離婚,可以使用最後手段——「裁判離婚」。裁判離婚屬於家事案件,因為性質特別,會希望盡量用訴訟以外的方法達成共識,所以法律規定雙方在請求裁判離婚前必須經過法院的調解(即離婚調解前置主義),若調解不成立才能進入訴訟程序。一、調解的機關負責家事事件調解的機關是家事法院或地方法院的家事庭,要向雙方的住所地(例如婚後住的地方)、經常共同居住地或訴訟原因事實發生地(配偶一方的居住地)的法院提起。二、調解的效力法院的調解,必須雙方都本人親自表明同意,於達成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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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符合哪些要求,離婚登記才會生效?
感情中的好聚好散,就是法律上的兩願離婚,又稱協議離婚,表示雙方都願意離婚,但離婚並不是二人口頭說了算,必須符合一定的要件才會發生離婚的效果:(見圖1)圖1離婚登記怎麼做才會生效?資料來源:黃郁真/繪圖:Yen一、兩願離婚的要件(一)雙方當事人的同意、(二)書面記載離婚協議、(三)至少二個證人簽名或蓋章(離婚的雙方必須在每個證人面前表示要離婚,證人的簽名才有用,不能只有單方去找證人表示要離婚)、(四)向戶政機關登記離婚(裁判離婚也要登記)。以上要件缺一不可,而其中最關鍵的登記離婚,究竟要向哪個戶政事務所...
辭典
法定代理
圖1法定代理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代理發生的原因是來自法律規定,例如民法第1086條、第1098條及第1113條。註腳民法第1086條:「I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II父母之行為與未成年子女之利益相反,依法不得代理時,法院得依父母、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或依職權,為子女選任特別代理人。」民法第1098條第1項:「監護人於監護權限內,為受監護人之法定代理人。」民法第1113條:「成年人之監護,除本節有規定者外,準用關於未成年人監護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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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侵權行為(一)
一、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制度的功能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制度的功能在於,解決因不法或違法行為而造成的損害,應由誰來賠償,並且界定出賠償的範圍。二、侵權行為的種類(一)不同的侵權行為,民法交由不同法條處理。為了讓大家更認識此制度,有必要介紹侵權行為的種類。一般侵權行為民法第184條中包含了三種侵權行為的類型(表1),分別如下: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本文先介紹此類型,以下其他類型將於後篇文章中介紹。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的方法損害他人利益(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違反保護他人的法律,致...
辭典
沒入
行政罰的三種手段之一(另有罰鍰、其他種類等2種),是對於違反行政法上義務的人剝奪財產的處罰,這時財產所有權會移轉到沒入機關所屬公法人,白話來說就是讓違反行政法上義務的人無法保有所有權。舉例來說,A船長因為走私龍蝦而違反海關緝私條例的規定,除了會被處罰鍰之外,貨物也會被沒入。而沒入原則上是針對違反義務人的所有物,但如果第三人出於故意或重大過失,使得自己的所有物成為他人違法的工具,該物仍然會被沒入。例如B明知C未經許可在國家公園內整地,依然把怪手借給C,該怪手即使原本所有權不屬於違反義務的C,仍然會被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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駭客用勒索病毒進行資料綁架勒贖,可能構成什麼犯罪?
一、資料綁架勒贖案例增多一般民眾較常遇到的網路犯罪,大多屬於網路釣魚、未涉及網路技術的刑事犯罪。然而,資料綁架勒贖的案例近年逐漸增多,受害者除了一般民眾外,同時擴及掌有大量民眾敏感資料的商業、醫療與政府機構。最為人所熟知的案例,就是2017年蔓延全球的WannaCry勒索病毒(ransomware)。二、駭客涉及的犯罪(見圖1)圖1駭客用勒索病毒綁架資料勒贖,可以構成哪些犯罪?資料來源:李昕/繪圖:Yen(一)途徑:網路釣魚如果A誘騙使用者點選特定連結,將資料勒索病毒下載到受害者的電腦中,構成的犯罪與《駭客用釣魚網站騙取個...
辭典
污點證人
圖1污點證人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是指涉嫌犯罪,在刑事程序當中向偵查機關供出其他涉案的正犯或共犯,並可能獲得不起訴處分、減免刑罰優惠的人。污點證人並不是法律上的正式名稱,相關規定必須要看證人保護法的規定。針對規模龐大、具高度隱匿性、長期由集團所操縱,而難以查緝、追訴的犯罪,特別以獲得不起訴處分、減免刑罰等優惠,鼓勵涉案的被告供出其他犯罪者,就犯罪的追訴過程提供協助。具體的規定包含「窩裡反條款」與「證人刑事豁免條款」。延伸閱讀:王瀚誼(2020)《認識污點證人(一):污點證人的法律規定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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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強盜
依照刑法第330條第1項規定,犯強盜罪而有第321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就屬於「加重強盜罪」,法定刑會比普通強盜罪來的高。以下就加重強盜罪做介紹:(見圖1)圖1什麼是加重強盜罪?資料來源:林意紋/繪圖:Yen一、犯強盜罪依照實務見解,此處所謂的「犯強盜罪」,並不僅限於刑法第328條的普通強盜罪,刑法第329條的準強盜罪也包括在內。二、同時有刑法第321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以下就幾款做簡單的介紹:(一)第2款「毀越門扇、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者」依照實務見解,所謂的「毀越門扇、牆垣」是指毀損或超越及跨越門扇牆垣。而「...
問答
外籍勞工逃跑,對雇主不利
規範移工在臺灣工作,最主要的法律是就業服務法。移工在臺灣從事許多類型的工作,例如海上漁民、船員、看護與家庭幫傭。而當初來臺申請許可是什麼工作類型,之後許可期間內就必須都只從事這個類型的工作。然而移工離鄉背井工作,考量的未必是穩定賺錢,對雇主來說,還是會遇到移工逃跑的情況。此時雇主該怎麼辦?雇主必須通知政府相關機關當移工連續曠職,就業服務法第56條規定雇主要通報機關,分析如下。當移工曠職第1天到第3天,與雇主失去聯繫時雇主「可以」:以書面的方式、通知內政部入出國移民署,並且通知警察機關。此時通知的目的...
辭典
正本
圖1正本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正本是依照原本所做成的文書。例如書記官依照法官做成的判決書原本,蓋上法院章作成判決書正本,並將正本送達案件當事人、辯護人或相關人;或是公證人依據公證書的原本做成正本,交付給請求權人。註腳刑事訴訟法第52條:「I裁判書或記載裁判之筆錄之正本,應由書記官依原本制作之,蓋用法院之印,並附記證明與原本無異字樣。II前項規定,於檢察官起訴書及不起訴處分書之正本準用之。」民事訴訟法第230條:「判決之正本或節本,應分別記明之,由法院書記官簽名並蓋法院印。」刑事訴訟法第227條第1項...
辭典
權勢性騷擾
權勢性騷擾是指性騷擾的行為人,基於與被害人之間的不平等關係,利用權勢或機會對被害人性騷擾。權勢性騷擾的定義會因為適用法律的不同而有所差異:《性別平等工作法》中的權勢性騷擾,指雙方當事人之間有僱用、求職或執行職務的關係,負責指揮或監督的一方,利用權勢或機會,對被指揮或監督的另一方性騷擾。《性騷擾防治法》中的權勢性騷擾,則指雙方當事人之間有教育、訓練、醫療、公務、業務、求職或其他類似的關係,負責監督、照護或指導的一方,利用權勢或機會,對被監督、照護、指導的另一方性騷擾。無論適用何種法律,「權勢性騷擾...
辭典
權力分立
權力分立是指將國家的公權力分散,避免一權獨大而有濫用權力的情形。世界上比較常見的是如美國的「三權分立」,分別是: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但我國比較特別,採的是「五權分立」,除了前述三權外,還另有:監察權、考試權。註腳可以參考中華民國憲法的章節:第五章行政(第53條至第61條)、第六章立法(第62條至第76條)、第七章司法(第77條至第82條)、第八章考試(第83條至第89條)、第九章監察(第90條至第10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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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既遂與未遂?既遂與未遂的關係、類型與效果
圖1從未遂到既遂資料來源:劉立耕/繪圖:Yen一、定義(見圖1)既遂指的是犯罪結果已完成,而未遂指的則是行為人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但犯罪結果尚未發生。以殺人為例,假設A朝B開槍,B也中彈死亡,此時犯罪結果已發生(殺人罪的犯罪結果就是人被殺死),因此A觸犯的就是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既遂罪;但假設A朝B開槍,B卻閃過子彈而沒死,此時犯罪結果未發生,但A已著手於犯罪行為,因此A此時觸犯刑法第271條第2項殺人未遂罪。二、既遂與未遂的關係一個犯罪行為,往往是源自於內心的犯罪意思,然後在外在行為上去逐步實現犯罪計畫。以A槍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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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外籍勞工類型與適用法律
一、外籍勞工類型為兼顧保障我國國民工作權及臺灣國內勞動力不足的情況,臺灣是採取限業限量(限制行業、人數)的開放政策。依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外國人來臺工作分11種類型。第1到6款屬於「專門、技術性、教育類、運動專業、表演藝術」,工作專業技術性高,較符合「白領、專業人士」形象。而一般對「外籍勞工」一詞的想像,是以付出體力、勞力為主,規範在同法第7到11款,包括:「海洋漁撈工作」、「家庭幫傭及看護工作」、「機構看護工工作」、「製造工作、營造工作」及「屠宰工」。各類工作之申請資格、管理辦法皆不同,而在臺灣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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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確認合作條件是否有法律效力
一、AB間是一種委託債權契約我國民法對法律行為分為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案例中A委託B代替他賣車或賣房,都是賦予B幫忙處理事務的義務。A有權請求B為他處理事務,所以AB間合作屬於債權行為,也可以說AB間的契約是一種債權契約。二、契約何時成立、生效我國民法上的契約行為,是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案例一之情形,A委託B幫忙賣車,為民法第528條之委任契約。法律行為的意思表示方法並沒有限制,當A以Email告知B合作條件,是一個意思表示,而B回覆OK也是一個意思表示,兩個意思表示合致,委任契約即有效成立。案例二中,房屋等不動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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