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A在求職時遇到公司說要「綁三年」,若三年內離職,須返還教育訓練費用,還要賠償一筆違約金。像這樣限制工作轉換自由的約定,在特定行業中並不罕見,過去學說及實務上多以約定條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作為約定是否有效的判斷標準,2015年勞動基準法援用此一法理增修第15條之1,把這個標準明文化,並將這類條款稱為「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一、最低服務年限的約定是否有效?(見圖1)圖1勞動契約最低服務年限的約定是否有效?資料來源:黃蓮瑛、林宥廷/繪圖:Yen(一)先判斷約定是否必要主要有兩個認定標準,一是雇主是否提供專業技...
辭典
圖1勞動三權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勞動三權,分別是「團結權」、「協商權」及「爭議權」,是保障勞工在集體勞資關係中的權利。勞動三權意涵團結權,指勞工享有組織或加入工會的權利。由於個別勞工與雇主之間有明顯的不對等關係,因此,保障勞工透過組織結社的方式形成集體力量,才能擁有與雇主對等的關係。協商權,指工會享有就工作條件與勞資關係事項與雇主協商的權利。形成集體力量後,應賦予工會進一步與雇主談判的權利,進而議定協約,才能實質影響彼此之間的權利義務,實現保障勞工權益的目的。爭議權,指協商不成時,工會...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例呢?需要發放工資的雇主,以及受領工資的勞工。勞動基準法很明確規定,雇主必須提供工資各個項目的計算方式明細給勞工,這樣規定的目的是為了讓勞工得以掌握工資的完整資訊,避免雇主少付工資。工資各個項目的計算方式明細,可以採取紙本、電子資料傳輸方式(像是email或內部薪資系統)或其他勞工可隨時取得及得列印的方式提供給勞工;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內容,除了應該包括每年特別休假天數及特休未休完轉為發給的工資數額以外,還應該包括:(一)勞雇雙方議定之工資總額(二)工資各項目之給付金額包括本(底...
辭典
勞動派遣是常見的勞動關係,也規定在勞動基準法中,勞動派遣是指派遣公司A指派它僱用的勞工到要派公司B,接受B的指揮監督管理,為B提供勞務。派遣勞工由派遣公司A聘僱,A有義務支付派遣勞工薪水、辦理勞健保,勞工被派至要派公司B工作。而A與B間會簽訂要派契約,俗稱外包。延伸閱讀:1.陳俊愷(2019),《派遣勞工遇到職災,該向哪個雇主求償?》。2. 勞動部網站《勞動派遣專區》,包含:《勞動派遣權益指導原則》、《派遣勞動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等。
辭典
可參考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6款之定義,指約定勞雇關係而具有從屬性之契約。 註腳勞動基準法第2條:「本法用辭定義如左:一、勞工:指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二、雇主:指僱用勞工之事業主、事業經營之負責人或代表事業主處理有關勞工事務之人。三、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四、平均工資:指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工作未滿六個月者,指工作期間所得工資總...
辭典
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政府於1985年所制定的勞動基本大法。截至目前為止,最新一次修正為2019年6月19日。因應政府組織改造,從2016年1月1日開始,勞動基準法的中央主關機關改為勞動部。註腳全文請見全國法規資料庫中中的「勞動基準法」。
問答
勞動基準法對勞工的保護規定,與一般法律比起來,確實比較完善。我也希望我跟老闆簽的契約,讓我成為是勞動基準法定義的勞工,也讓這份契約屬於勞動基準法的勞動契約,可是判斷標準是什麼?
問答
看過網路上一些介紹,還是不太清楚「勞動三權」具體內容到底有哪些,而這些權利在法律層次的依據在哪裡?是否可以舉出過去實際落實勞動三權的例子?也想知道,到底所謂的勞動三權,要怎麼與憲法基本權理論相結合?勞動三權憲法上的依據,是工作權?抑或是結社權,或是其他基本權?
問答
勞動基準法是對勞工最低限度的保障。勞動基準法第15、16條有規定預告期間,那在勞動契約中還可以約定不同的預告期間嗎?如果約定期間比法律規定長,會有效嗎?如果約定期間較短會不一樣嗎?
辭典
圖1勞動三法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指「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及「勞資爭議處理法」。透過勞動三法所建構的集體勞工法制,保障勞工在集體勞資關係中的團結權、集體協商權(又稱為團體交涉權)及爭議權。
問答
請問因僱主有違反勞動基準法未替勞工加勞工保險,違法預扣勞工薪資,超時工作。及不當勞動,職災住院等眾多違法因素使得自己主張提離職。不知這樣是否符合要求資遣費與勞退提撥及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的資格呢?
專區 - Podcast
先前疫情爆發時,傳出工廠有移工群聚感染,並針對移工下達禁足令的消息,這些行為是侵犯人權,或是有效防疫,更是引起社會討論。這些事件讓大眾對原本就不太熟悉的移工,更加深了刻板印象,深怕移工的一舉一動成為防疫破洞。然而疫情爆發的這幾個月,語言隔閡造成的資訊不對等,加上工作環境的染疫風險,對這些背井離鄉的移工們來說,其實比誰都更害怕,這時長期關注東南亞移工議題的One-Forty看見他們的無助與需求,製作防疫機器人提供各國語言的疫情最新資訊,陪伴移工一起度過這場難熬的疫情。法律百科過去曾與One-Forty合作,一起蒐集...
問答
酒店公關是受勞動基準法保障的勞動者嗎?如果有雇主,會是酒店還是經紀人?公關跟經紀人之間的關係是什麼呢?
問答
一、工作規則是勞動契約的一部分嗎?二、雇主修改工作規則時,可否改成更不利於勞工(但沒有低於勞基法規定),如:1.因應修法調整加班費計算方式2.移除獎金福利3.排班員工增加遲到扣薪規則(不低於基本工資)
問答
請問拘役三十天或易科罰金可申請服役社會勞動嘛?要跟誰申請
問答
公司工作規則關於請假章節,只寫「依勞動相關法令辦理」,但是我不熟悉相關法令,想知道每種假分別要看哪些法令?或是哪裡可以找到統整的資訊呢?謝謝您!
問答
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我是坐辦公室的工作,有幾個問題想請教:1.我的公司上班時間是9~12,13~18,其中16點會放音樂一起休息15分鐘。請問這15分鐘是否就打破了「連續工作4小時」的連續性,因此可以再繼續「連續工作4小時」?如果可以,那是不是「9-12,休息15分鐘,12:15-15,休息15分鐘,15:15-18,休息15分鐘,18:15-21」只要總計不超過12小時(勞基法第32條第2項堆定的每日最高工時)也可以?無...
問答
公司違法未幫員工投保勞健保,請問員工可以要求終止勞動契約,並向公司請求資遣費嗎?沒有投保勞保,可以請求失業給付嗎?
問答
2022/5/1、2021/5/1勞動節分別是週日、六,勞工是否可以補休呢?應該統一在哪一天補休?週一還是週五?或是每家公司老闆、員工開會有共識決定同一天補休?還是每位員工可以自由決定多安排一天休假呢?
問答
勞動服務被檢察官撤銷,又申報一次,又被駁回如何解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