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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可以主張享有中華民國憲法的權利嗎?外國人來自哪個國家有差別嗎?(上)
一、前言基本權是憲法保障人民所享有的權利,用以節制國家各種權力,最初是為避免國家侵害人民,保護個人的自由領域。原則上基本權主體分為自然人與法人,而前者不分性別、黨派、宗教、種族,應皆享有基本權,受憲法保障應由國家保護。然而,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那哪些人可以享有國家的基本權保障呢?會因為是本國人或外國人有差別嗎?二、我國司法實務對外國人是否享有基本權利的看法(一)司法院釋字第368號解釋在該釋字中,吳庚大法官的協同意見書表示,憲法所保障的訴訟權,是人類的權利,而不只是國民的權利,所以外國人也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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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除了正職以外,還可以打工嗎?
請問移工正職以外想多賺一些錢,如果還有時間,可以去打工嗎?又如果是等待雇主轉換的期間,可以去打工嗎?
問答
移工來台是為了照顧阿公,我可以請移工煮飯時順便準備全家的份量嗎?移工的工作範圍怎麼界定?
移工來台是為了照顧阿公。可是移工的薪水是所有手足湊出來一起付的,如果光只照顧阿公,像是煮飯、打掃等事情,好像很奇怪,我請移工順便一起處理全家的家事,這樣會有問題嗎?好像常常發生名人因為指派移工導致做其他事情,就上新聞的例子。難道真的不能讓移工順便處理家事嗎?
問答
移工在臺灣,可以從事哪幾種工作?跟移工相關的法律有哪些?
我知道移工在臺灣,通常從事照顧行動不便或是年紀大的人,也知道有些移工在工廠做工,或是在漁船上工作。請問移工在臺灣,可以從事哪幾種類型的工作?我想自己查資料研究移工相關的規定,應該去看哪些法令?
問答
移工表示要返鄉探親,雇主需要同意嗎?如果返國,期間長短與薪水怎麼處理?
人手很不足的情況下,移工跟我說想要請假回國,我一定要同意嗎?移工可以請假回國多久?移工請假期間的薪水,要怎麼計算?我想幫忙移工返鄉,有什麼程序需要處理?
問答
我聘僱移工,每個月要負擔哪些費用?
我請仲介介紹移工,繳完仲介費之後,找到適合的移工,決定聘僱。我每個月會給移工一筆錢,這筆錢,除了移工的薪水以外,還包括什麼?
問答
聘請移工是不是一定要透過仲介?移工的仲介費要怎麼支付?直接聘僱的話,要怎麼辦理?
家中長輩需要有人照顧,想聘請移工協助。可是好像都需要去找仲介介紹的樣子,跟一般員工與雇主是透過求職網站直接投履歷、面試的方法不太一樣。我不想透過仲介多一道程序,我可以直接聘請移工嗎?如果可以的話,要留意什麼事情?
專區 - 懶人包
圖書館法律月-法科精選好書
法律百科先前與別與臺北市立圖書館總館、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聯合舉辦了圖書館法律月活動,透過一系列的講座與推薦片單書單專區,帶著大家用不同角度窺探法律的真實樣貌。在這裡也分享我們私心超愛的11本好書們,邀請你一起從這些作品中,看見法律議題的各種面向。法律百科推薦書單,點擊下方書單連結,就可以前往我們每本的讀後小分享《靈魂不歸法律管:給現代公民的第一堂法律思辨課》《檢方的罪人》《沒有寬恕就沒有未來:彩虹之國的重建與和解之路》《最美的姿態說再見:病人自主權利法的內涵與實踐》《懂一點法律勞資不對立管理不犯錯》...
問答
雇主可以代為保管移工的護照或居留證嗎?
家中長輩情況比較難照顧,先前幾位移工都紛紛回國或逃跑,導致無人照顧長輩。這回為了避免移工逃跑,我想把他的護照與居留證都由我保管。請問這樣會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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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債還不起怎麼辦?(三)聲請更生要準備的文件
圖1卡債還不起,聲請更生需要準備什麼?資料來源:林言丞/繪圖:Yen當債務人要聲請更生,除了要繳納新臺幣(下同)1000元的聲請費,還必須提出以下3樣文件作為「更生聲請狀」(司法院網站有範本)的附件: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債權人清冊債務人清冊這些文件內應記載什麼,底下整理法條規定說明。一、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一)提出聲請更生前2年內的資料供法院審理財產及收入狀況,具體是指「聲請更生前2年內」的名下財產及收入、支出狀況,而不是目前的財產及收支狀況,這要特別注意。法院會依據資料審理債務人聲請更生前2年內的收入扣...
文章
從事博弈相關工作會有法律風險嗎?是不是不參與賭博就好?
一、臺灣常見的博弈產業職缺目前在臺灣並沒有合法的實體賭場,所以無論是在公開場合或在網路賭博都會涉犯賭博罪;而提供賭博場所(無論是實體或虛擬空間),則會觸犯圖利聚眾賭博罪。業者為了避免徵才的職務內容看起來顯然違反賭博罪規定,常見的博弈產業職缺,可粗略分為外派至其他國家,以及在國內從事非核心的線上博弈周邊工作兩大類。(一)外派至其他國家上班地點在國外、服務國外賭客,整個營運流程都在中華民國境外發生,加上賭博罪並非最輕本刑3年以上的重大犯罪,因此不適用中華民國刑法,但仍可能觸犯當地法律;而即使外派地點...
問答
在家裡工作照顧長輩的移工,有哪些假?雇主必須一定讓移工放假嗎?
家中長輩需要時時刻刻的照顧,親戚間的人手不足,我必須要求移工多花時間去照顧長輩。移工卻常常跟我請假,讓家中親戚不得不去輪流補空檔,彼此互相吵架生氣。移工有哪些假期,是我作為雇主,一定要讓他放的?我可以拜託或要求移工不要放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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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5EP25︱法科追劇Time--八尺門的辯護人
⚡節目有微劇情雷,請小心服用喔~《法科!輕鬆點》新企劃登場!從法律相關電影、劇集、小說、漫畫,帶聽眾朋友認識不同作品,以及作品當中所談到的法律議題。首發將從2023年相當熱門、改編自同名小說的《八尺門的辯護人》開始,跟大家一起聊聊劇中那些法律概念。究竟這部劇有什麼魅力,讓很久沒有看法庭劇的Henry忍不住一天就追完?有興趣的聽眾歡迎一起來聊聊!全劇以引發社會輿論的「海濱命案」出發,展開了對於原住民、移工、漁業問題的討論,同時呈現出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公設辯護人、檢察官、法官的角色定位與互動,雖然有相當重的法...
辭典
競業禁止
競業禁止條款,或稱「離職後競業禁止條款」。雇主為了防止勞工離職後從事營業競爭行為,造成雇主蒙受嚴重的損害,因而與勞工在勞動契約中約定,若勞工日後離職,在一定的期間或特定區域內,不得至與原公司具有業務上競爭關係的公司任職,或自行經營與原公司相同或類似的業務。依照勞動基準法的規定,雇主必須符合以下的要件,競業禁止條款才會有效:1.雇主有應受保護的正當營業利益;2.勞工擔任的職位或職務,會接觸或使用雇主的營業祕密;3.競業禁止的期間、區域、職業範圍及就業對象必須合理;4.雇主必須給予勞工合理的補償金。此外,競...
辭典
當事人恆定
所謂「當事人恆定」是指當事人在訴訟繫屬法院時,移轉訴訟標的的法律關係,為了讓訴訟程序安定,避免原先訴訟的成果因為訴訟標的移轉而須重新來過,此時,縱然當事人已將訴標的移轉,仍可繼續以本人名義實施訴訟行為。例如:A是房屋所有權人,對B提起所有權侵害排除訴訟,且案件已經繫屬法院,此時,如果A將房屋移轉給C,縱然A已經不是所有權人,但仍可以繼續實施訴訟行為。註腳 民事訴訟法第254條第1項:「訴訟繫屬中為訴訟標的之法律關係,雖移轉於第三人,於訴訟無影響。」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2655號民事判決:「按訴訟繫屬中為訴...
文章
臺灣法令對競業禁止的最新規範
一、2015年底新修正的勞動基準法第9條之1對競業禁止條款之規範為了顧及基層員工的權益,我國曾經將長期累積司法實務見解及「離職後競業禁止條款參考原則」等內容,融合成為2015年底新修正的勞動基準法第9條之1規定。依據勞動基準法第9條之1規定,雇主必須符合以下一定要件,而且雙方約定的時間最長不可以超過2年,離職後競業禁止規定才會有效:(見圖1)圖1競業禁止的條款要如何約定才有效?資料來源:陳郁庭/繪圖:Yen (一)雇主有應受保護的正當營業利益公司希望保護的營業利益必須合法正當。(二)勞工擔任的職位或職務,能接觸或使用...
辭典
工會
圖1工會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工會是職業團體的一種,可以做的事情包含:簽訂團體協約、處理勞資爭議、促進勞動條件、舉辦勞工教育、舉辦康樂活動、協助會員就業等。工會依照工會法組織,對內可以照顧會員、對外可以代表勞工與雇主協商談判,促使勞工行使團結權。工會跟「公會」是不同的,公會是有工、商及自由職業團體,以促進經濟發展、協調同業關係、增進共同利益為目標的組織。延伸閱讀:1.邱騰穎(2020),《工會跟公會有什麼不同?》。2.法律百科辭典(2021),《公會》。註腳工會法第5條:「工會之任務如下:一、團體協約...
專區 - Podcast
S6SP02︱你的未來不是夢--法研人生全攻略 ft. 法科編輯組
《你的未來不是夢》法律職涯專題第二集,由法律百科編輯組夥伴們現身說法,來跟聽眾朋友分享就讀法律研究所的那些奇聞軼事吧!錢鍾書的小說「圍城」形容婚姻,外面的人想盡辦法要進城,進城裡的人卻想方設法要出城,念法研所難道也是這樣嗎?法研心事誰人知?法律系學生有沒有需要繼續攻讀法律研究所,是一件需要深思熟慮的事情。進研究所能培養哪些能力?有研究所的學歷真的會影響到未來的就業嗎?要完成學業或是及早進入就業市場,這個煩惱對於法律系學生來說並不陌生,但進法研所不簡單、出法研所更不簡單!決定是否繼續攻讀法研所後,...
專區 - 懶人包
社會小鮮肝 職場生存戰|第二話 就職篇-加班費、請假規則
最近工作還順心嗎?想到過年親戚問起工作,只能報喜不報憂嗎?你的憂,我們知道(拍肩關於加班領不到加班費、請假要看老闆臉色的心聲我們都知道現在就讓我們跟著小鮮肝的視角,一起了解那些老闆可能沒跟你說的事!📍還沒看過這幾集嗎!.社會小鮮肝職場生存戰|第一話求職篇-就業歧視、責任制、試用期.社會小鮮肝職場生存戰|第三話離職篇-預告期間、謀職假、資遣費、失業給付-依據勞基法第30條及32條規定,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而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若未經工會及勞資會議同意,...
辭典
寄存送達
圖1寄存送達資料來源:本辭典內容/繪圖:Yen寄信時沒有遇到本人、同居人或受僱人,可將文書放在自治機關(如村里長辦公室)或警察機關,並製作兩份送達通知書,一份黏貼在應受送達人住居所、事務所、營業所或他就業處所的門首,另一份放進送達處所的信箱或其他適當位置,以通知應受送達人去自治或警察機關領取文書。補充送達在寄存後第10日,文書就會發生送達的效力,即使沒有去領取也一樣。註腳民事訴訟法第138條第1項:「送達不能依前二條規定為之者,得將文書寄存送達地之自治或警察機關,並作送達通知書兩份,一份黏貼於應受送達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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