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我們兄弟姊妹因父親往生,繼承房屋及土地。近期鄰居表示我們侵占到他們土地約8.04平方公尺,上法院時,也有表示以前加蓋部分有請人測量才蓋的(蓋的時間大約民國68年左右)也有調空拍圖等。但法院仍判敗訴。我們也已經拆屋還地。但現在又收到法院調解通知,表示對方要求賠償11萬多,請問我們應該如何處理?
問答
1.A君從小過繼給養父,N年後養父和生母結婚,兩人陸續過世。2.A君過世後無子女無配偶和養父的兄弟姐妹,其生母的子女可否繼承財產。
問答
這邊簡稱黃女士。黃女士跟邱大哥在一起超過10年有一張沒有法律效益的結婚證書只知有兩個子女10年來兩個子女對媽媽幾乎沒有關心甚至聯絡更不用說有盡到扶養義務這段時間不管金錢照顧都是邱大哥邱大哥把錢放在黃女士的戶頭裡。黃女士逝世後子女們才出來說要分遺產並且法院事後找出了原來黃女士跟在邱大哥有結婚證書前還有兩名已經失聯至少10幾年以上的子女。總共四名子女在母親逝世後要出來分遺產。但沒有人盡到撫養義務甚至根本沒聯絡。但戶頭裡的錢都是邱大哥的。請問這些子女可以分遺產嗎?邱大哥能把錢拿回來嗎?
問答
前幾年外公去世,舅舅與阿姨還有媽媽的感情不是很好,曾經要脅可以透過律師取得外公的所有遺產,為此議題曾經吵得天翻地覆。我記得曾經高中公民課本說過有特留分,但聽舅舅那麼一說我也搞不太懂了。
問答
甲賣一筆土地,新台幣一千萬。甲育有子女A、B、C、D。A育有子女a1、a2。B育有子女b1、b2。A、B已歿。甲由C、D照顧。法律上,a1、a2、b1、b2是否有應盡照顧甲的義務呢?公證遺囑見證人,是否可以是立遺囑人不熟識的呢?甲所得入C戶頭,是否有侵占的責任?
文章
一、遺囑的意義我們很常在電影、連續劇裡面看到「遺囑」,但遺囑要怎麼寫呢?遺囑是在生前依法定方式,就身後的遺產做分配,並於立遺囑人過世後發生法律效力。此外,遺囑也可以附上心中遺願與後事交代。二、遺囑的訂立方式與內容記載(一)遺囑能力立遺囑人必須年滿16歲,未滿16歲的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行為能力人不能立遺囑。(二)遺囑方式(表1)表1:各種遺囑方式與注意事項 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口授遺囑民法條號第1190條第1191條第1192條第1194條第1195條書寫人本人公證人無限制見證人之一見證人之一或錄音見證人X2人以...
文章
根據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規定,夫妻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一、離婚跟死亡兩種情形下,都可以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這裏所謂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事由」(讓法定財產制消滅的原因),最常見的就是離婚情形。但死亡也是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事由之一,這時候同樣可以先依照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規定,清算夫妻的財產,之後才能確定死亡一方真正的遺產範圍,再進一步就遺產部分處理相關繼承問題。圖1夫妻一方死...
文章
在今天的社會中,常見兩人間並未結婚,但有長期共同生活的親密關係,此一相處模式,有可能是同居,也有可能是事實上的婚姻關係。在這類情況下,由於兩人間的關係並不是法律上的「婚姻關係」,導致許多專屬於配偶的權利無法適用於此類關係。這時如果一方過世,另一方可以對遺產主張什麼權利呢?(見圖1)圖1長期共同生活的親密關係(沒結婚),對方過世我有繼承權嗎?資料來源:黃蓮瑛、陳哲瑋/繪圖:Yen一、沒有繼承權依現行民法,繼承人只有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而其中的「配偶」並不包含有長期共同生活的親密關...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文件呢?親人死亡後,成為繼承人的人,可從知道自己成為繼承人的3個月內,使用「家事聲請狀(陳報遺產清冊)」這個文件,向法院陳報,說明自己跟被繼承人的關係、被繼承人的遺產有多少等。關於說明被繼承人遺產有多少,可以另外參考使用「遺產清冊」。二、陳報遺產清冊的目的誠實正式告訴法院已知悉繼承的財產有多少,因此可以在陳報的這個範圍內繼承財產、負擔債務。三、沒有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的後果雖然繼承人還是適用限定繼承,但這時候繼承人就必須對被繼承人所欠的全部債務,按比例使用遺產分別償還,如果此時有...
文章
圖1買保險可以避掉遺產稅嗎?資料來源:黃蓮瑛、陳璽仲/繪圖:Yen一、「人壽保險」原則上不用課徵遺產稅(見圖1)(一)法律規定依照保險法、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規定,要保人與保險公司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保險公司給付給受益人的人壽保險金額,不屬於被保險人的遺產,不須計入遺產總額中課徵遺產稅。(二)為什麼人壽保險可以不課徵遺產稅?「保險」的目的是在「分散風險、消化損失,以較少的保險費獲得較大的保障」。立法者考量到被繼承人投保人壽保險的目的,是要藉由保險金保障家人避免因為被繼承人死亡而頓失經濟來源,導致家人的生...
文章
一、繼承事件中,常發生被繼承人生前擔任某債務保證人,向銀行擔保債務的清償,可是在被繼承人死亡時,因為借款清償期還沒有到期,繼承人要不要負保證責任也還沒有確定,繼承人於是繳清了遺產稅。不久後,主債務人跑路,繼承人因此要負保證責任,此時可以向稽徵機關申請退稅嗎?二、繼承人可以申請退稅(一)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2項規定如果政府計算人民要繳的稅有錯誤,人民可以申請退稅。常見問題在於,繼承人對於遺產稅處分已經經過法定救濟期間,無法再依司法管道救濟時,是不是還可以依「法令錯誤、計算錯誤或其他可歸責於政府機關之...
問答
一、被收養後與本生父母及他們的親屬之間被合法收養後,養子女和養父母及養父母的親屬之間,會發生相對應的親屬關係;至於跟本生父母以及本生父母的親屬之間,自然血親的關係仍然存在,但是相關的權利義務都會停止,說明如下:(一)與本家的天然血親關係仍存在雖然被收養了,但是跟本生父母及本生父母的親屬(例如兄弟姊妹、舅舅阿姨叔伯姑姑)之間,仍然存在血親關係,並不會因為被收養了跟原生家庭的血親關係就消滅。至於兄弟姊妹,無論是同母異父,或是同父異母,有血緣關係就是法律上的血親,所以提問人提到生母的其他小孩,與提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