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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交保等於無罪嗎?交保金額怎麼決定?資料來源:王劭農/繪圖:Yen、侯懿純一、什麼是交保?(見圖1)新聞上常看到的「交保」,在法律用語上叫「具保」。當有犯罪發生,會經過檢調偵辦、法院審理、上訴等一系列程序,到最終確定判決需要耗費相當長的時間,為了確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以下皆以被告簡稱)參與刑事訴訟程序,以及檢調對證據的保全,檢察官或法官在考量案情輕重、是否有串證、湮滅證據、逃亡的可能性後,可以命被告具保免予羈押,可能的情形有以下兩種:(一)檢察官認為可以具保免予羈押如果檢察官認定被告犯嫌重大,且有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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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被司法警察(官)通知、檢察官或法院傳喚的刑事被告,如果有正當理由無法到庭時會需要。是不是正當理由,要依照社會通常觀念判斷。例如:被告生病可否不出庭,應視他的病情是否達到無法到庭的程度而定;但如果是要出差,則不是不到庭的正當理由。被告(犯罪嫌疑人)如果經合法傳喚或通知,在沒有「正當理由」卻不到庭,可能會面臨以下問題:(一)被警察(官)通知不到被司法警察(官)通知到場詢問,如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司法警察(官)可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拘提。(二)偵查中被檢察官傳喚不到偵查中被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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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一點我的車就可以停進去了,移一下應該還好吧!」、「停好好的被人移車,防燙蓋都快凹斷了,該怎麼辦?」、「它都擋住出入口了,所以我才把他的車移到另一邊」相信騎車的人多少都移車,或被移車的經驗,在地狹人稠的都會區要找到停車位,有時候碰的不只是運氣,還有可能要靠些「臂力」,稍微移動附近的機車,把自己的車子塞進去,將有限的空間使用的淋漓盡致。但這樣擅自移動別人的機車,真的沒問題嗎?你也有這些疑問嗎:對方亂移我的車不算違法嗎?車子被移的時候被刮花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嗎?對方把我的車移到紅線,讓我反被開單,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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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當人民有需求,依法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請,經過一段時間後行政機關卻沒有做出任何決定,或者受到行政機關予以駁回的決定。這個時候,人民可以在經過訴願程序以後,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判決政府機關應該要作成一定內容的行政處分。範本的來源行政訴訟起訴狀(課予義務訴訟),來自司法院全球資訊網(2019),《起訴狀(課予義務訴訟)》,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註腳行政訴訟法第105條:「I起訴,應以訴狀表明下列各款事項,提出於行政法院為之:一、當事人。二、起訴之聲明。三、訴訟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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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年人對成年人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的構成要件「違反其意願」並無年齡限制,因此在雙方均成年的前提下,一方當事人不願發生性關係時,他方當事人如霸王硬上弓,就會構成本罪。如案例一中B男不顧A女反抗仍對其性侵得逞,B男即成立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二、成年人對未成年人行為人的刑責將依未成年人的年齡而有不同規範。根據最高法院99年度第7次刑事庭會議,實務已經預設「未滿7歲」幼童沒有意思能力,無法做出願意與否的決定,因此不用討論性交行為是否違反其意願,凡是任何對未滿7歲的幼童為性交行為者,均成立刑法第222條第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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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合意」性交?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的條文中並沒有合意性交的用法,一般稱合意性交是為了與妨害性自主的強制性交概念作區別,也就是以是否違反他人意願而性交作為標準。被害人與行為人間如果是出於「你情我願」的合意性交,基於自願的意思,原則上二人間的性交行為不會觸犯刑法。二、與未滿16歲之人合意性交,仍會成立犯罪因為立法者認為未滿16歲之人還處在身心發育階段,無法在有關性的自主意願做出理性成熟的決定,為了保護他們的性自主權,因而制定刑法第227條規定,實務上稱為「準強制性交罪」,所以即使未滿16歲之人表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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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Youtuber「眾量級CROWD」的成員Andy老師與家寧就頻道與公司經營間的爭議,到近期展開審理的台北保母虐童致死案(或媒體依被害幼童暱稱而以「剴剴案」稱之),都掀起了「為什麼壞人可以找律師」的質疑,認為像是家寧與被告保母這樣惡行惡狀的人,律師不應該予以法律上的協助,更有人或線上在事務所google地圖留下負面評價,或在網路上流傳律師資訊,甚至打電話到事務所或律師公會對律師加以譴責。然而律師真的錯了嗎?回到法律的觀點,與其說律師是在幫壞人脫罪或卸責,實際上律師扮演的是協助法律程序進行、為當事人注意法律上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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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會在群組裡面寫些什麼東西呢?可能是建立相簿匯集喜歡的照片,也可能是分享各種吃喝玩樂或生活實用小知識,又或者是分享工作或學習上的重要資訊。在科技發達的今天,群組讓親人朋友或夥伴可以待在同一個虛擬空間裡面,隨時發表意見、分享心情。 既然群組裡面會有許多訊息跟對話,甚至是用群組的功能存放資料,萬一自己不幸被踢出群組,那該怎麼辦呢?曾經有成員隨意踢人而被告上法院,更曾有所謂的「翻群機器人」,讓群組的使用者人人自危。如果維繫已久的群組被一個喜歡惡作劇的新成員「翻群」,讓成員都看不到以前的對話,有什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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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當人民不服政府機關的行政處分,而且經過訴願程序而無法得到想要的結果時,可以再起訴請求法院撤銷政府機關的行政處分。範本的來源行政訴訟起訴狀(撤銷訴訟),來自司法院全球資訊網(2019),《起訴狀(撤銷訴訟)》,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註腳行政訴訟法第105條:「I起訴,應以訴狀表明下列各款事項,提出於行政法院為之:一、當事人。二、起訴之聲明。三、訴訟標的及其原因事實。II訴狀內宜記載適用程序上有關事項、證據方法及其他準備言詞辯論之事項;其經訴願程序者,並附具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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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場所碰到有人販賣愛心筆,或者是實際上常見的搭訕、販賣化妝品之類的舉動,其實是有法律問題的。販賣者可能構成犯罪在路上隨機搭訕、賣東西的人可能會成立以下犯罪或是法律責任,遇到的話可以報警、阻止對方。強制罪有些販賣者可能會強行拉住路人、一群人擋住路人的行進路線,或者甚至將筆硬塞到路人的包包後要求付錢,要把東西還給販賣者時會被拒絕,這時候販賣者已經妨礙了路人自由行走、選擇是否買東西的權利,會成立刑法上的強制罪。如果沒有達到嚴重阻礙路人權利的程度,但是造成一般路人的困擾時,販賣者可能會違反社會秩序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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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幾年,房屋租賃糾紛屢屢躍上新聞版面,例如房客不但不按時交租,還遺留一屋子物品後就不見蹤影。遇到這種情況,房東一般第一個念頭應該是「房屋是我的,既然他沒交租,我就找鎖匠來開門換鎖,並請搬家公司把房客的東西全部清走」。但是草率地換鎖,卻可能讓房東吃上官司。實務上,有發生房東因為與房客間的租賃糾紛,在租約未經終止或終止後,未經房客同意下就換鎖或以備份鑰匙自行或交給第三人進入租屋處,因而遭法院判刑確定的例子。相信讀到這裡,很多人心裡會覺得不公平,明明是房客有錯在先,房東為什麼還被判刑,所以本文想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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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追訴權?追訴權,指的是國家公權力對犯罪者的犯罪行為進行追訴(起訴以及起訴後的審理、執行)的權限。換個方式說,警察之所以能逮捕犯罪者、檢察官之所以能起訴犯罪者、法院之所以能審理案件並做出判決,都以存在追訴權為前提。二、追訴權時效的意義與目的(一)追訴權時效的意義如前述,追訴權指的是國家對犯罪行為進行追訴的權限,至於追訴權時效,就是指追訴權的有效期間。換言之,如果發現犯罪行為的時間距離犯罪發生已經超過追訴權時效,依法就不能再對這個犯罪行為進行追訴了。(二)法律設計追訴權時效的目的「犯罪就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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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在審理拋棄繼承的案件,原本只要「形式上審查」。但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聲請拋棄繼承,法院必須依職權調查事實及必要證據依照民法第1087條規定,因為拋棄繼承屬於「處分」行為,所以對於未成年人繼承權之拋棄,必須由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行使允許權。然而本文案例的拋棄繼承是未成年人的「單獨行為」,只有在「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利益」情況下,法定代理人才可以行使其允許權。否則,法定代理人即使允許,在法律上也是無效。進一步解釋,因為拋棄繼承屬於非訟事件性質,法院只要「形式上審查」即可,不需要做實體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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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留分是什麼(一)特留分的意思與目的所謂的特留分是指,繼承開始時,遺產中應保留給繼承人的一部分,該部分是繼承人的應繼分乘上一定比例計算而來,可以說是最低限度的法定應繼分。遺囑自由處分主義雖然應予維持,但為了避免遺囑人生前將其財產大量贈與他人,又或是在遺囑中大量遺贈與他人,導致其繼承人反而需仰賴其他親屬的扶養,或是接受國家或社會的救濟,因此民法以特留分的制度,來限制遺囑人的遺囑自由處分權。(二)繼承人的特留分1.直系血親卑親屬及配偶(見圖1)被繼承人A與其配偶B育有三子C、D、E,而當A死亡後,其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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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責任制?指針對特殊工作者,可約定排除勞動基準法工作時間規定,另行約定調整工作時間之制度。不過是否適用責任制,並非雇主說了就算,而且即便是適用責任制之勞工也不是完全不受勞動基準法保護。按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必須符合以下三大要件,才是可以另為工時約定的工作者。(見圖1)圖1誰是責任制?資料來源:康立賢/繪圖:Yen (一)首先必須是「經中央主管機關(即勞動部)核定公告」的工作者,包含: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簡言之,若不是勞動部所核定公告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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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清償期間屆滿,債務人卻不還款,導致債權人直接向保證人求償,該怎麼辦?(見圖1)圖1一般保證人在法律上有哪些權利義務?資料來源:呂紹瑋/繪圖:Yen一、什麼是民法上的保證?依據民法第739條規定,保證是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當主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代為履行責任的一種契約。而判斷是否為保證契約時,應該由契約的內容檢視,尤其要注意的是,保證是為他人債務擔保,如果是為自己債務做擔保,就不屬於民法第739條規定的保證。因此,可以歸納保證契約應該具備以下3個特質:(一)保證人與債權人締結的契約。(二)保證人代...
問答
由於違章建築本身並無法作為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的對象,因此即使B和平、公然、繼續占有20年而符合時效取得要件,仍然無法向地政機關請求登記,故B不是該屋的所有權人,仍然歸A所有。因此,B將A的房屋出賣給C,構成無權處分,A可以依照民法第118條拒絕承認,而使B移轉房子的物權行為失去效力。至於可不可以使用民法第767條作為法律基礎而主張?法院實務似乎是偏向否定。然而違章建築仍屬於民法第66條第1項土地上「定著物」,屬於不動產,可由出資興建的人,原始取得所有權。法院也認為仍然有事實上處分權,屬於值得保護的「權利」,可以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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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一般來說,當人民面對以下兩種情況時,會需要參考這個範本:認為行政機關的行政處分,有不當或是違法,侵害自己的權益時,可以提起訴願來請求這個行政機關的上級機關審查。屬於「撤銷訴願」的救濟方法。認為行政機關,依照法令原本應該在期限內做出一個行政處分卻沒有做出,又或者認為行政機關駁回自己申請的決定,損害自己的權益時,可以提起訴願來救濟。屬於「課予義務訴願」的類型。訴願會是行政訴訟之前的一種救濟程序。通常必須先提起訴願,才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範本的來源訴願書範例,來自行政院院全球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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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盜結合犯的立法,是因為犯罪者利用強盜的時機,而故意殺人,此種相互關聯的兩個獨立犯罪,對於社會的危害極大,因此立法者將這兩個犯罪結合成為一個獨立強盜殺人結合犯,並處以較重的刑罰,以發揮刑法嚇阻犯罪的效用。依據刑法第332條規定:「I犯強盜罪而故意殺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II犯強盜罪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一、放火者。二、強制性交者。三、擄人勒贖者。四、使人受重傷者。」當故意犯強盜罪同時故意犯刑法第332條所列舉的行為,且兩罪在時間、空間上具有密接性,即成立強盜罪的結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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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監護人的權利與義務當成年人因精神退化等原因,導致無法判斷或表達時,法院可以依聲請為他做出監護宣告,並選任監護人協助他處理一定事務。監護人的職務包括對於受監護人的財產管理及護養療治,例如提領存款、代為處分房屋、代收租金以及支出安養院、醫藥費用等。因此,受監護人的財產由監護人管理,監護人於監護權限內,是受監護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替受監護人從事與監護職務有關的法律行為。監護人從事監護職務時,要注意以下限制:(一)必須為了受監護人的利益執行職務監護人使用、代為或同意處分受監護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