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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觀光條例第2條第8款規定,如果以各種方式或名義,提供不特定的多數人住宿、休息,並按照日或週收取費用,就屬於旅館業而必須受到發展觀光條例的規範。 註腳發展觀光條例第2條第8款:「旅館業:指觀光旅館業以外,以各種方式名義提供不特定人以日或週之住宿、休息並收取費用及其他相關服務之營利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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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觀光條例第24條規定,要經營旅館業,除了先進行「公司/商業登記」,成為公司、獨資或合夥事業以外,還要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領取「旅館業登記證」以及「旅館業專用標識」。 註腳發展觀光條例第24條第1項:「經營旅館業者,除依法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外,並應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登記證及專用標識後,始得營業。」觀光局行政資訊系統(2018),《一般旅館》,旅館業登記證與專用標誌進一步的規範內容,見交通部訂定的旅館業管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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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共享經濟模式的盛行,居住空間也趕搭這股熱潮,出現了「日租套房」這個新興的旅宿型態:一般民眾將空間提供給其他人,按日或按週收取費用。然而,未遵守法律規範,則會踩到法律紅線而遭罰。(見圖1) 圖1經營日租套房要注意的事情資料來源:李昕/繪圖:Yen一、日租套房屬於旅館業對不特定多數人提供服務並藉此營利,就必須受到消費者保障、公共安全設施、安寧維護等法規的限制,以保障消費者及週遭居民的權益。因此,立法院在2015年1月22日三讀通過修正的發展觀光條例當中,將日租套房的經營模式納管,定義為「旅館業」,需要向主管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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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住宿業者是私人企業,可以蒐集、處理、利用我的個資嗎?資料來源:黃蓮瑛、黃彥倫/繪圖:Yen一、什麼是個人資料?隨著臺灣社會的進步,對於「隱私權」的意識也逐漸增加,人們漸漸體會到有關個人重要的資訊,其他人不能任意蒐集、處理和利用。目前臺灣針對個人資料的保護,也有「個人資料保護法」做規範。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定義的「個人資料」內容有很多,其中的關鍵在能不能看到資料就可以辨認知道是誰。在各種個人資料中,其中部分比較敏感的個人資料(通常合稱「特種資料」),包含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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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房客想短期(未滿30天)租屋,該去哪裡租?資料來源:鍾秀瑋/繪圖:Yen一、房屋可以短期出租嗎?最短期間是多久?(見圖1)基於私法自治、契約自由原則,房屋所有權人可以自由將房屋出租或進行其他使用收益行為。但是一般人承租房屋自用,多是以能夠在內長期居住、生活為考量,因此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4條第4款將租賃期間未達30天的住宅租賃排除在外,不適用該條例。所以合法的住宅租賃關係有30天最短租期的限制,該條文將「租賃期間未達30日」排除適用的作法,法院實務見解認為是屬於立法機關制定法律時的自由、司法機關應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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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旅行業的設立及經營受到嚴格規範旅行業是指為旅客設計安排旅程、食宿、領隊人員、導遊人員、代購代售交通客票、代辦出國簽證手續等有關服務而收取報酬的營利事業。為了保障旅客的權益,法規對於旅行業的設立及經營設有相當嚴格的規範,例如:(一)旅行業要經過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並辦妥公司登記後才能營業。(二)旅行業必須是公司的組織型態,且要在公司名稱上標明旅行社字樣。(三)經營旅行業要先繳納保證金,金額依照業務範圍大小、公司或分公司,計15萬至1,000萬元新臺幣(以下同)不等,以保障旅客因旅遊糾紛所產生的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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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消費者:有訂房需求的個別旅客;訂房的方式包括直接向旅館、民宿訂房,或透過旅行業、訂房網站或APP等其他方式間接訂房。業者: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或民宿接受旅客訂房時。範本的來源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來自行政院全球資訊網(2014),《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註腳發展觀光條例第2條第7款至第9款:「本條例所用名詞,定義如下:……七、觀光旅館業:指經營國際觀光旅館或一般觀光旅館,對旅客提供住宿及相關服務之營利事業。八、旅館業:指觀光旅館業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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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跟團旅遊保保險資料來源:黃蓮瑛、郭婉亭/繪圖:Yen一、跟團旅遊旅行社一定會幫旅客投保嗎?(見圖1)為了使旅遊行程期間,因旅行社辦理的旅遊過程中的意外事故導致死亡或傷害時,旅客或他的親屬能夠迅速獲得基本的賠償,規定旅行社舉辦或接待海外來的旅行團或個別旅客時,必須為旅客投保「旅行業責任保險」(簡稱旅責險),如果旅行業者未依規定幫旅客投保,可能會面臨新臺幣(下同)3萬~50萬元罰鍰,主管機關還可以立即停止旅行業者辦理旅遊業務、限期投保,逾期未投保可以廢止旅行業者的執照。理賠的最低金額和範圍如下:旅客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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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旅行的保險機制:旅行平安險與旅行業責任險的區別旅行者在旅遊途中可能面臨意外身故、失能、傷害等種種風險,因而需要透過保險來為這些不可預見的風險提供保障,目前相關保險主要可分為以下2類:(一)旅行平安險簡稱為「旅平險」,是以「旅行者」為被保險人,也就是當「旅行者」於旅遊途中發生保單條款上所載明的意外時,受益人就可以依照保險契約向保險公司請求給付。旅行者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投保旅平險,以及投保的額度,現行法律並沒有強制規定一定要投保。(二)旅行業責任險(見圖1) 圖1沒保旅平險,跟團旅遊傷亡可以請求旅責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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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間起,全球景氣受到疫情影響甚鉅,大眾不得不做出相應調整,國內各業者亦須將疫情納入經營風險考量,其中屬每月必須支出的「店面租金」,更是無從迴避的問題。如果業者遇疫情期間營運不佳的狀況,有沒有辦法向房東要求酌減店面租金呢?本篇文章將以近期的法院實務判決,來與大家一同討論,法院就此問題的看法究竟為何(法院歷審見解可能有所變更,本文最後更新日為2022年6月17日,敬請讀者再行確認各案法院的最新見解)。一、可以因為疫情主張「情事變更」請求酌減租金嗎?(見圖1)圖1疫情期間營運不佳,可以要求酌減店面租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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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或商業的業務,依照法令(見公司法第17條第1項、商業登記法第6條第1項)規定,必須先經許可,領得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後,才可以申請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的行業,稱其為特許行業。例如:菸酒製造業、醫藥製造業、營造業、觀光旅館業、保全業、彩券代理業等常見行業,都是特許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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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曾於新聞媒體上看到有公務員涉嫌勾結國民旅遊卡特約店家,刷國民旅遊卡換現金;或公務員出差用國旅卡刷車票、住宿費,並請領休假補助費,又重複請領差旅費遭檢調約談的新聞。究竟什麼是國民旅遊卡,沒消費還刷國旅卡拿補助會有哪些法律責任呢?一、什麼是國民旅遊卡(簡稱國旅卡)補助?國旅卡補助的法源依據是行政院訂定發布的「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因為公務人員每年有最多10天強制休假,沒休完不會另外給加班費,也不能延到隔年。為了避免強制休假成為「變相減薪」,政府將原本沒休假時應該給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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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網路的快速發展,旅遊資訊取得更為容易,但是面對旅行團五花八門的廣告,跟團旅遊要如何玩得愉快又有保證?筆者列了5個跟團旅遊常見問題的相關法律規定,講解並舉相關例子說明。(見圖1)圖1跟團旅遊,旅客與旅遊業者的權利義務有哪些?資料來源:游進發/繪圖:Yen一、旅客的變更權——旅遊開始前改由第三人參加旅遊依民法第514條之4第1項規定,在旅遊開始之前,旅客不能參加,可以變更由第三人參加旅遊。旅遊營業人(例如旅行社)沒有正當理由,不可以拒絕。旅遊營業人的「正當理由」,包括不符合法令規定或有不適於旅遊等情形,例如第...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在固定地點(例如捷運站出口)當天現場臨時報名在國內一天跟團旅遊的消費者;或提供這種國內簡易型一日遊的旅行業。因為這種現場報名而不是事先報名的旅行團,無法在出發前讓消費者有一日以上的契約審閱期,而且當天來回的旅遊又沒有住宿的需求,各種條件都跟現行的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不同,因此交通部針對有國內簡易型旅遊需求的消費者及業者另外提供這份範本。如果消費者不是參加這種定點臨時報名且當日來回的旅行團,而是事先報名要在國內,或前往國外、中國大陸的旅行團,可以另外參閱「國內旅遊定型化契...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要在國內跟團旅遊的消費者;提供國內旅遊團旅遊服務的旅遊營業人。如果消費者在國內是參加當天臨時報名跟團一天的簡易型一日遊,可以參考「簡易型一日遊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如果消費者是要跟團到國外、中國大陸旅遊,可以另外參閱「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二、範本的來源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來自行政院全球資訊網(2023),《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下載PDF檔(.pdf)請點我。
範本
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要到國外或中國大陸跟團旅遊的消費者;提供國外或中國大陸旅遊團旅遊服務的旅行業者。如果消費者是跟團在國內旅遊,可以另外參閱「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簡易型一日遊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二、範本的來源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來自行政院全球資訊網(2023),《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下載PDF檔(.pdf)請點我。
問答
關於勞工在例假日、休息日、法定休假與特別休假日工作,工資的計算方式,請見本站文章:在不同類型的假日出勤,如何分別計算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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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受景氣因素影響致停工或減產的雇主,以及其員工。受到景氣影響減少工時、工資,也就是俗稱的放「無薪假」。(一)無薪假必須經過勞雇雙方協商同意當雇主受到景氣因素影響導致停工或減產,為了避免雇主直接資遣勞工,必須先經過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才能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減少工資。當勞雇雙方協商,要來書面約定減少工時的詳細內容,像是減少工時具體會持續多久、勞工能否在這段期間兼職等事項,就應該參考這個範例。協商完畢後,雇主應該確實通報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二)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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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國勞動基準法的規定,目前的假日共有四種型態:勞動基準法第36條的例假、2016年一例一休修法後在第36條新增的休息日、第37條的法定休假以及第38條的特別休假。而勞工於上開假日出勤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9條的規定,雇主均應給付工資,分述如下:一、例假日出勤為了保障勞工健康,在勞動基準法修法前已規定原則上勞工每7日至少應有1日休息,修法後第36條則規定每7日至少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另1日為休息日。如果要使勞工在例假日出勤,依照勞動基準法第40條規定,只有遭遇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這三種情況,且雇主認為有繼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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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聽眾朋友在疫情逐步解封之後,是否迫不及待直奔國外觀光旅遊呢?在享受國外風光之時,有興起購物的慾望嗎?出國遊玩買點東西回國,不管是自己用或想分贈親友,都是很正常的事。甚至有些熱心的人會順帶經營起代購事業,讓想購買國外商品的團友可以受惠。然而,經營代購事業其實不如想像簡單,出國買的太瘋,也可能要多繳稅!買國外商品回國,還要注意很多東西不能買,或者是需要買適量,回國之後想友情價賣給親友,其實也沒那麼容易。賣來自國外的水貨或者賣公司貨,到底差在哪裡呢?本集節目中,Yt與Henry將從出國血拼掃貨開始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