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
誰會需要這個範本呢?
出資請人創作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出資的人與被聘請創作的人會需要。著作權包含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前者是表現自己姓名的權利,後者是著作的經濟利益[1]。
而著作財產權在出資請人創作的時候,著作權原則上歸實際創作的受聘人所有,但也可以用契約來約定,讓出資人取得著作權。而著作財產權原則上同樣由受聘人所有,若出資人跟受聘人以契約達成約定,出資人也能享有著作財產權[2]。
如果出資人與受聘人決定讓著作財產權屬於出資人,可以參考本則範本。
出資請人創作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出資的人與被聘請創作的人會需要。著作權包含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前者是表現自己姓名的權利,後者是著作的經濟利益[1]。
而著作財產權在出資請人創作的時候,著作權原則上歸實際創作的受聘人所有,但也可以用契約來約定,讓出資人取得著作權。而著作財產權原則上同樣由受聘人所有,若出資人跟受聘人以契約達成約定,出資人也能享有著作財產權[2]。
如果出資人與受聘人決定讓著作財產權屬於出資人,可以參考本則範本。
範本的來源
出資聘人完成著作契約(著作財產權歸出資人)的範本,來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2015),《合約2_出資聘人完成著作(歸出資人)》,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
出資聘人完成著作契約(著作財產權歸出資人)的範本,來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2015),《合約2_出資聘人完成著作(歸出資人)》,下載Word檔(.docx)請點我,PDF檔(.pdf)請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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