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勞保局的勞保、就保和職災等保險權益認定不服的勞工、投保單位、受益人、支出殯葬費的人、健保特約醫院診所有需要[1]。
以上不服勞保局認定的人,可以在收到勞保局核定通知文件的60日內,填寫這份審議申請書,並檢附勞保局核定通知影本[2]等相關文件,親送或寄到勞保局,由勞保局轉給勞動部審議[3]。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自行申請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申請書的範本,來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2022),《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爭議事項審議申請書》。
註腳
陳琦姸(2022),《勞工保險的目的是什麼?發生哪些情形時可以請領勞保給付?給付的金額怎麼計算?》。